山东5市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统一预警标准

2016-07-19 10:52:00来源:新锐大众作者: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修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修订

  日前,记者从环保部网站上了解到,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下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聊城市、德州市、滨州市等传输通道城市,要按照标准组织开展预案修订,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发布。

  红色预警提前24小时发布,应急减排细化到企业

  按照要求,在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应根据上级预警提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预警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应该在发布预警时即组织开展实施,重污染天气来临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并及时发布预计预警解除时间,指导公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

  以控制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不超过300微克/立方米为原则,制定各级别预警减排力度。通过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筛选确定应急减排的重点,把各级别减排力度分解细化至具体行业、具体大气污染源。要首先把工艺水平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未按期完成治污任务、超排放标准或超总量控制排放的大气污染源纳入应急减排范围。明确不同行业、不同工艺流程的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避免减排比例“一刀切”。

  同时,要求及时将预警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地在预案修订工作过程中,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完成后,要将预案全文公开。在后期预案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公开应急减排措施内容及执行情况。应对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实施情况评估,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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