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资源税改革顺利过渡 促资源行业持续发展

2016-09-13 09:04:00来源:新华网作者:孔凡元

   新华网济南9月12日电(孔凡元)近日,从山东省地税局获悉,8月份是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后的第一个征期,山东省资源税改革过渡顺利,实现开门红。这次资源税改革后,大部分矿产品由过去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有利于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据了解,今年1月,由山东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地税局,对全省除已实行从价计征改革以外的所有矿产资源企业开展了调查,对缴纳资源税企业的2012-2015年矿产品销量、销售收入、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对23万余条数据逐项比对、分析,确保测算数据真实、准确、合理。先后四次召集8个资源重点市财政、地税部门的相关人员开展资源税改革集中办公,按资源品目逐个进行了梳理分析,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了解了全省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情况,确保所有缴纳资源税的矿产资源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经科学测算,并全面了解相关省、市的资源税率测算、制定情况,确保向省政府提供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在拟定税率过程中充分征求各市意见,21次开展试点调研工作,座谈、走访黄金、铁矿石、盐等重点资源企业超过300户,充分听取了企业对资源税改革的意见。

   据介绍,这次资源税改革主要内容是“从价计征、清费立税、适度分权、逐步扩围”。除了此前已经实施从价计征改革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税目外,结合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这次改革对31种矿产资源确定了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

   为做好资源税改革后的首个征期申报工作,积极开展申报系统联调测试工作。在全省569个办税服务厅同步开展资源税申报表测试工作,共对1347户企业进行了申报测试,及时解决税种认定、征收子目设置等问题。从组织资源税收入情况看,全省(不含青岛)1—8月份入库65.11亿元,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原油价格同比下降明显,二是这次资源税改革,山东省矿产资源开采行业的资源税负总体上有所下降。(完)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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