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期房未入住能上配套学校吗?入住后可转学

2016-09-23 09:55: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李飞

  “我买的是期房还没入住,孩子能上小区的配建学校吗?”日前,市中区教育局发布《市中区城区新建居住区中小学入学及转学事宜友情提醒》,期房业主子女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范畴。对未能在招生报名前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入学问题。待实际入住后,在所在学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未满的前提下,监护人可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期房业主子女不属

  片区学校招生范畴

  近年来,济南市城区新建居住区日益增多,孩子上学问题便成了家长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很多业主买了期房,但并未实际入住,子女能否上新建小区的配套学校,他们并不清楚。

  日前,市中区教育局发布《市中区城区新建居住区中小学入学及转学事宜友情提醒》,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并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后,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划定学区,保障学区内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按划定的学区入学。“招生范围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值得注意的是,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是规划部门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根据片区人口规模等因素,对整个片区所需要的教育设施进行规划设计,所有权属于政府,服务于整个片区,并不单独服务于某一特定区域。

  新建学校仅在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学校在相应年级班额已满的情况下,不再接收转学学生。适龄儿童须以家庭为单位实际入住,具有市中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学区内房产地址相一致后方可入学;凡因所购房产面积不足导致无法落户的,不符合学区内入学条件。“期房业主子女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范畴。”

  实际入住后,相应年级班额未满

  可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已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入学该如何办理?据介绍,持有学区内的房产证(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持与开发商签订的正规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须是适龄儿童监护人或本人的),户籍地址与学区内房产地址相一致的适龄儿童,可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持相关证明材料于招生期间到学区所属学校报名。

  期房业主子女该如何入学?市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未能在招生报名前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入学问题。待实际入住后,在所在学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未满的前提下,监护人可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如何转学?据介绍,已实际居住的业主家中有非起始年级子女,如学校已开设相应年级且未达到标准班额,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学区房产证明、学区内户籍等)于招生报名期间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经学校核查、教育局批准后,可转入相应年级。如学校相应年级班额已满,则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监护人可联系其它相对就近学校转学。

  按照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区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对个别确因家庭住址变动,造成学生上学明显不便的,需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准转学。

  市中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中区新建居住区中小学入学及转学事宜的解释权归属市中区教育局,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解释或承诺均与市中区教育局无关,请各位家长不要偏听偏信。如家长对入学及转学事宜还有疑问,可拨打市中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67987522进行咨询。(李飞)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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