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废水案公开处理结果 多名官员被处分

2016-10-18 09:13:00来源:法制网作者:郄建荣

  法制网北京10月17日讯 记者郄建荣 对于媒体广泛关注的“山东:20亩耕地被挖出30米深大坑灌满工业废水”问题,环保部做出回应说,目前,该案己得到查处,除了挖出4起环境违法犯罪案外,已刑事拘留3人,网上追逃2人。

  《法制日报》记者今日从环保部有关部门获悉,山东省滨州市对博兴县县长进行了约谈,对分管副县长、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书面诫勉;对博兴县店子镇党委书记、镇长、镇政府专职信访助理员分别予以免职。

  据环保部介绍,针对今年3月的媒体报道,山东省成立独立调查组,经调查证实,舆情反映的窑厂土坑位于滨州市博兴县店子镇张侯村北约1公里处,地处滨州博兴、东营广饶、淄博临淄三市县区交界处,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原为张侯村窑厂取土场;多年来,周边村庄部分生活垃圾曾非法在此倾倒;2015年,群众反映有车辆向该土坑倾倒工业垃圾、工业废水。

  环保部透露,经现场勘查,该窑坑面积28.3亩,分为北坑和南坑,北坑内积存数百方废水,南坑内没有积水。

  对于废水成份及来源,环保部说,通过对土坑废水进行监测分析,结果显示,pH 值5.98,呈弱酸性,带有刺激性气味;废水中锌(Zn)、铬(Cr)、汞(Hg)浓度分别为62.3mg/L、0.89mg/L、0.002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的30.1倍、7.9倍、1倍。

  经对土坑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发现,土坑西侧约200m处建有岩棉、电镀、彩钢瓦表面胶等8家家庭作坊式小企业,其中1家企业为镀锌“土小”电镀。根据特征污染物和现场勘查判断,土坑废水主要来源于土坑西侧原“土小”炼油企业被取缔前倾倒生产废水,被取缔后油罐因长期腐蚀造成残液外溢进入土坑;电镀、彩钢瓦表面胶等周边小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垃圾产生的渗滤液。

  环保部表示,目前,窑坑底泥已全部运至滨州格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弃岩棉已全部运至店子镇辛朱村封闭仓库暂存。废弃土炼油罐及有关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已全部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山东新天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窑坑内废水及底泥清理完毕后,现已全部栽植了速生杨。

  “博兴县店子镇、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深入排查,已依法对窑坑周边8家‘土小’和家庭作坊式企业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环保部说,目前8家企业生产设施均已拆除完毕。博兴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对涉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起,案件涉及5名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3人,网上追逃2人。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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