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行政级别

2016-10-18 09:18:00来源:山东商报作者:

  山东省卫计委官方微信昨天发布了一条消息,像理事、理事会,监事、监事会这样的岗位和机构,年底前将陆续出现在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等28家省属公立医院及25家省属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要动真格的了,明年6月底前,全省500余家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将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10月12日,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省属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3个文件。这意味着山东省事业单位改革再提速,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等方面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悉,山东省先后在县级公立医院、公共文化等事业单位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结合试点情况,此次山东省对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法人治理构架作了优化完善,细化了理事和理事长产生方式,明确了监事监督机制和监事产生方式,着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衡的内部治理体系。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这些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一律取消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管理。改革后,公立医院和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总量内自主用人、自主招聘。

  何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据介绍,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和招聘方案,自主聘用人员,合理配置医师、护师、药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对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务资格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除了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还将拥有内部分配自主权。同时,实施方案规定,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公立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对于科研院所,实施方案规定,山东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总量内自主用人、自主招聘;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一类科研院所继续实行编制审批管理。

  为强化内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建立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管理层履职尽责和医院财务资产等情况;科研院所设监事,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对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质询及建议。

  那么,自主权扩大后,如何实现有效监督?据悉,山东省配套出台了省属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机制、指标、标准和结果运用等内容。有关部门年底前将制定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外部理事监事管理办法、人事薪酬制度等配套政策,形成完整的法人治理政策体系。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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