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创新高 效率质量双提高

2016-11-30 09:23:00来源:齐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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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采购规模比2014年增长十多倍,2016年前9个月再增长近6成,三年来,山东政府采购实现“连级跳”。不仅获得中国政府采购创新奖,更重要的是让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更低、效率更高、杠杆作用更突出。

  三年连级跳 规模创新高

  今年1-9月份全省政府购买服务规模为 260.3亿元,增长63 %,三年时间全省政府购买服务“连级跳”,总体数额达到历史空前规模。

  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姜龙介绍说,山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采购改革,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与此同时也实现了对宏观经济有效调控。

  姜龙表示,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物品价格得以降低,政府议价能力明显增强。仅今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规模就突破1.6亿元,节支率达到33.74%。与此同时,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姜龙介绍说,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让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加速推进的同时,也促进了众多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底,全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达到4.5万余家,位列全国第三,中小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占全省政府采购总规模的80.2%,利用政府信用为中标的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该政策实施11个月就协助中小企业融资3.33亿元。

  山东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项工作被授予中国政府采购“2015年度创新奖”。

  新政出台 参与政府采购门槛更低效率更高

  11月22日,山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二十三条”等新政措施,《意见》明确指出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范围,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2017年,工程类项目省级采购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省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16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

  与此同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将获得更多采购自主权,实现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双提高。姜龙表示,山东积极打造政府“阳光采购”,切实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建立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与使用制度,对各方当事人实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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