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排查校园贷风险 严查三类平台和三类风险

2017-01-11 11:14:00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李致鸿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在路上。

  1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山东保监局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驻济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人寿、中银三星人寿青岛分公司,按照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校园网贷业务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和化解校园网贷业务与保险领域风险交叉传递,开展校园网贷风险排查。

  事实上,对于校园贷的争议已非一日之事。本次风险排查的重点对象主要涵盖以下三类校园网贷平台:一是P2P网络借贷平台;二是消费分期平台;三是投资理财平台。

  对此,易观高级分析师李子川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自2016年三季度起,校园贷平台纷纷退出学生借贷市场,一方面是受监管约束,更为重要的是高息背后所积聚的风险不可控,即使是通行的等额本息做法,对于学生而言实际使用资金与成本不成比例,实际可达到名义的两倍左右,这对于资金方、用户、增信机构有较大的隐患。”

  与此同时,本次排查的重点风险:一是是否存在保险从业人员发起、参与、宣传校园网贷业务的情况;二是是否与存在校园网贷平台开展业务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的情况;三是是否存在校园网贷平台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信用进行虚假宣传、恶意欺诈、非法集资的情况。

  “保险机构是其中可以见到的增信机构之一,保险的风险保障是核心功能,与安全是一体两面关系,不过在此类业务中,安全被强调突出,风险保障本质却难以保证,这与保险的深化发展路径相违背。”李子川坦言。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已于此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经营原则、产品开发要求、保险金额设置、最大可损控制、承保能力、业务结构、期限拆分、准备金评估等20个方面进行完善修订。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于2017年1月11日前通过电子文件传输系统向山东保监局报送风险排查情况,内容包括排查措施、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

  事实上,早在2016年10月,山东便已印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对于互联网保险等跨领域金融创新产品提出了专项整治意见,而本次山东保监局下发《通知》,或是山东省对互联网金融整治整体安排的一部分。(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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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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