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等十五个城市入围国家首批食安示范城市

2017-04-18 08:58:00来源:齐鲁网作者:高亚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的公示》,拟将全国15个城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其中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

  据了解,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选取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陕西省作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初步统计,2015年以来,山东各级投入95.7亿元支持创建工作,其中,5个国家级创建市累计投入32.8亿元。各市在创建中,针对薄弱环节,投资22亿元新改建农贸市场161处;投资18.4亿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81家,已建成42家;投资11.2亿元,在所有地级市各建成一座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全省食品抽检监测批次达到42万份,超过了千人4批次的国家创建标准,5个国家级创建市平均达到千人5.6批次等等。(高亚南)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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