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疾病预防控制科

2017-04-19 08:55:00来源:青岛日报作者:

  加快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

  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疾控科

  青岛市下发《意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到2020年,我市由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局面全面形成,疾病预防控制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装备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覆盖全市、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反应迅速、可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

  加快青岛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

  《意见》指出,要加快青岛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推进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办公楼升级改造,同时满足生物安全、环保、消防等国家标准要求。加快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建设,对面积不达标、结构布局不合理、环境设施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进行新建、扩建、改造,形成城乡统一协调的发展格局。

  同时,要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市、区(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于2018年前配备到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呼吸道病毒和肠道病毒重点实验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等重要实验室以及结核病参比实验室、寄生虫病实验室、杀虫实验室、涉水产品理化实验室等。

  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规范实验室基础设施,重点建成血清学检测实验室、地方病实验室、寄生虫病实验室,食品、化妆品、水质、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微生物实验室,职业卫生和放射防护检测室、理化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等。全面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开展实验室检测。

  《意见》要求,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信息化平台。以“互联网+”为理念,依托省、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覆盖城乡的市、区(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数据中心。

  该数据中心与国家数据中心、政府部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搭载个体化健康管理、传染病预警预测、慢性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循证决策等智能管理应用模块,实现各类信息实时监督、动态管理和综合分析,形成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相适应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慢性病及其危害因素等与公众健康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

  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疾病预防控制科

  《意见》指出,要明确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功能定位,依法履行传染病、食源性疾病、职业病、精神疾病、地方病等的防治职责。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干预和管理,落实人口出生和死亡监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等任务。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控制、病原微生物检测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传染病防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意见》要求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强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等慢性病的综合防控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职业病、食源性疾病、精神疾病、地方病等患者的诊疗服务,将健康教育贯穿医疗全过程。

  加强医院疫情报告和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设预防接种门诊。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疾病预防控制科,统一管理本单位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根据床位规模配备相关人员,原则上每100张床位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单位最少5名。

  适当提高疾控中心队伍高级职称比例

  《意见》指出,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队伍建设。尽快核定落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岗位管理相关规定,优化专业人员职称结构,适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倾斜。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各个阶段有机衔接的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创新能力,培养一批符合疾病预防控制实际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专家。加快重点专业高端人才引进,打造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专业技术和科研团队。还要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建立乡镇、村卫生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基本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和综合防控能力定期培训制度,基层培训率达100%。

  此外,要建立青岛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建立市级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专业和管理应用研究平台,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大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政策策略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合作交流,鼓励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发挥海洋优势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意见》指出,要创新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模式。逐步将单病种监测转变为疾病与环境、食品、职业危害健康因素的综合疾病监测,从疾病源头分层分级开展以健康为导向的主动综合监测。实现以疾病管理为主向以健康管理为主转变,以目标人群单病防控为主向全人群疾病综合防控为主转变,以医院管理为主向家庭个人健康管理服务为主的模式转变。

  《意见》要求,在完善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同时,发挥国家海洋食品技术合作中心的区位优势和技术引领作用,加强食品、饮用水、环境、作业场所等各种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做好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方面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形成全程、全覆盖的疾病防控立体化网络。

  还要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着重加强对来自疫区的游客和留学生等群体的疾病防控,强化学校等重点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等境外输入性疾病以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兽共患病的应对防控能力。

  此外,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广泛应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医药力量建设,设立中医防病科,配备中医药专(兼)职人员。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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