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对新增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备案登记

2017-04-24 09:02:00来源:新华社作者:王子辰

  新华社济南4月20日电(记者王子辰)记者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省将自5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对商务部门新备案的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到全省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护照”,也是出口商品在国外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凭证。

  此前,初次申办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后,才能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不仅需要跑两个行政服务大厅,而且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预计,该项改革每年将惠及超过一万家企业,为企业节约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的人员、交通、耗材费用等支出约四百多万元,压缩时间成本近六万个工作日。

  此外,新政实施后,商务部门的新增外贸企业资源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政策优势相结合,将实现自贸协定政策与新增外贸企业100%及时对接,将促进自贸协定利用水平实现新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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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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