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东8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将转制改革

2017-07-12 09:11:00来源:齐鲁网作者:

  原标题:2020年山东8成养老院将转制改革

  7月11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91号文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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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和归集机制

  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诚信教育,通过“齐鲁敬老使者”评选、养老服务品牌创建,培育一批养老服务诚信个人和企业(组织)典型,带动形成“孝润齐鲁、安养山东”诚信文化。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和归集机制,让诚信行为得到社会和市场认可,让违规失信行为受到相应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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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一、二级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改建养老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慢性病患者的专门养老机构,引导一、二级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改建养老机构,重点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求。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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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配套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

  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办法。老旧小区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置换、租赁、购置等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加快建立人才队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平均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本地服务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完)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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