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2017-10-31 14:58: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为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加快建立覆盖各类涉农资金的“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东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现管理机制新突破,步入了制度化长效化发展轨道。

  我省这次开展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总结近年整合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在多个方面发力。

  与以往开展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比,这次统筹整合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从级次上看,将中央、省、市安排到县的涉农资金,以及县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从领域上看,既包括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态保护领域的资金,又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资金,还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其中,省级共涉及40项专项资金、31个业务主管部门。

  针对基层提出的关于完善顶层设计的要求,重点完善省市层面政策设计,自上而下推进统筹整合。一方面,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省级对下安排的涉农资金主要采取切块方式下达,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按因素法提出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分配意见,省财政厅据此切块下达资金。市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参照省里做法集中切块下达到县。另一方面,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将专项任务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限定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试点、重点工程等有特定政策要求的项目资金、按政策规定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省对下据实结算资金以及农业生产救灾、特大防汛抗旱等定向使用的资金。指导性任务是指除约束性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只明确支出方向、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不限定具体项目。

  加强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涉农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坚决避免内部分散设置、多头管理、结构固化等现象发生。在此基础上,除约束性任务外,允许县级政府在规划范围内,突破现有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统筹安排使用,推动实现资金跨部门、跨行业实质性整合。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干预县级开展统筹整合工作,除约束性任务外,一律不得指定具体项目,对以各种理由限制、阻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坚决予以查处。

  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省、市下放管理权限,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省级主要负责政策指导,市级主要负责管理监督,县级是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打造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三生三美”融合发展新格局,认真编制发展规划和统筹整合方案,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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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姝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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