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对企业“双随机”抽查 抽查对象针对四类主体

2017-11-03 13:34:00来源:济南日报作者:

    昨天上午,我市工商、人社、统计三部门联合启动2017年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对随机抽选的企业,将由随机匹配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公示信息、商品质量、广告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社保缴费等多方面经营行为。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这种多部门联合抽查,在全市尚属首次。

  抽查对象针对四类主体

  据悉,此次“双随机”抽查对象针对已报年报企业、未报送年报的新设立企业、商标企业和广告发布企业四类主体。省工商局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我市392户企业,市工商局再随机抽取并匹配16名执法检查人员,并会同市人社、统计部门组成4个联合抽查组对其进行现场检查。

  上午10时许,按照抽查名单,联合检查组来到位于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一处沿街门头房,检查某新能源公司经营情况,但在经营地址内却发现一家烘焙店在营,现场无法联系被抽查对象。“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现场检查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处调研员蒋开铭介绍说,“这家企业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向社会公示。”

  11时许,联合检查组赶赴市中区党家庄,对抽查名单上一处连锁药店实施检查。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企业证照有效期,察看核准的经营范围同实际经营商品的匹配情况,调取药店的宣传单页,检查广告用语是否规范;社保部门执法人员询问、核对了企业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要重视报送信息真实性

  “这种突出随机性的监管模式,有助于减少执法人员对被检查对象的‘交集’,从而避免人情检查、‘任性’监管,确保阳光操作。”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王圣水表示,此次多部门联合一次抽查、全面查,可以减少重复登门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影响。

  据了解,本轮“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其间,工商部门将电话通知被抽查企业报送财务经营状况等相关资料。王圣水提示,企业要高度重视自身报送的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务必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到位,同时,如企业更换办公场所,需要及时到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对抽查中发现经营地址查无、公示信息虚假的企业,将一律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面向社会公示,企业的商业信用必然会受到影响。”

  此次检查结果,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济南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市民可在线查询。(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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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姝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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