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资产循环使用 日照构建稳定脱贫机制

2017-11-28 16:11:00来源:新华网作者:

   为实现扶贫资金循环使用,持续保值增值,山东省日照市积极探索,创新构建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出台了《关于创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日照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各区县、乡镇、村积极探索通过对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行股权量化,赋予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收益权,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利益紧密联结,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实现了互利共赢。通过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三权分置,盘活贫困村闲置或者低效利用的农业资源、土地、基础设施,使贫困户得到持续稳定的收益。

   “筑巢引凤”持续收益。村集体利用扶贫资金,建设大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设施,租赁给种养大户和外来企业发展生产。村里既能利用“旱涝保收”的租赁费扶持贫困户,又规避了扶贫资金的投资风险。五莲县石场乡仲家崖前村在原有基础上扩大扶贫车间规模,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扩建厂房620平方米,和管帅制帮厂达成协议,厂房建成后,新增就业40人,吸收贫困劳动力15人就业,每年增加租金收益3万元。

   “主体带动”长期收益。莒县峤山镇张家阿疃村成立蛋鸡养殖合作社,通过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扩大了规模,于2017年7月建成存栏蛋鸡50万只、年产鲜蛋1500多万斤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实现年产值5000余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对贫困户增收发挥了强劲带动作用。该村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323”收益分配方式:“3”,就是“三权明晰”,即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由贫困户、村集体和经营主体共享;“2”,就是“两个机制”,即建立资产保值增值机制、收益差异化分配机制;“3”,就是“三次分配”,实现经营主体与村集体、村集体与贫困户、贫困户之间差异化分配。

   “委托经营”稳定收益。依托现有产业项目、光伏电站、旅游扶贫形成的固定资产,整合村居原有资产资源参与项目进行资产收益。东港区三庄镇上崮后村、下崮后村、上卜落崮村三个村,依托龙门崮景区,采取扶贫资金委托经营分红方式,参与景区停车场项目建设,实现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脱贫,三个村仅此一项就能实现年收益15.3万元。此外,依托龙门崮风景区的优势,三个村与景区合作成立用工合作社,优先雇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景区务工,现已有12名贫困人员转为长期用工,大幅度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实现了“优势互补、互助双赢”。

   “创新业态”增加收益。引导镇、村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将自产小米、大姜、地瓜干、煎饼、板栗、花生油等农产品推到互联网上销售,带动贫困户脱贫。莒县峤山镇古乍石村投资8万元建设了淘宝服务站、设立了全县首家电商孵化中心村级教学点,将电商教学点与远程教育联网,开启远程授课,贫困户通过电脑、手机,实现了与互联网即时互联互通,分享电商扶贫红利。今年,该村又投资10万元建设特色农产品体验店,主要经营本地特色农产品、旅游纪念品和日常生活用品,通过网上销售旅游纪念品,实现实体店与网上销售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电商带动旅游产品销售,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扩大了贫困户受益面。

   “聚合资金”循环收益。按照“合作社+基金+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贫困户以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聚合资金,按股分红,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既能获得务工收入,又能得到收益分红;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也能通过收益分红实现脱贫。岚山区黄墩镇张家蒲汪村标准化养殖大棚项目,利用扶贫资金50万元、财政贴息扶贫贷款40万元,采用“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养殖,利用畜禽粪便及污水建设无害化沼气池,沼液种蔬菜、果树,发展“菜(果)-沼-液”新型生态循环农业,带动27户45人脱贫。

   “五措并举”保障收益。为确保产业扶贫项目可持续,避免资产资源流失,日照市对扶贫资产资源实行“五统一”管理,促进扶贫资产资源循环使用:统一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对资产资源的使用变动情况、受益分配情况适时动态调整;统一资产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扶贫项目资产资源使用和处置的依据;统一资产运营,严格程序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统一资产处置,避免浪费、闲置、流失;统一收益分配,确保扶贫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保障持续稳定收益。(完)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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