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9月底前实现“一次办好”事项全覆盖

2018-07-31 17:35:00来源:聊城晚报作者:

  9月底前实现“一次办好”事项全覆盖;12月底前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点;逐步推动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聊城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政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为支撑,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9月底前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根据《方案》,要梳理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进一步梳理公布政府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成“颗粒化”最小运行单元,按照“一次办好”改革理念进行全面梳理。将“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事项,推行“四办服务”,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一次办”, 9月底前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身份证等便民事项逐步实现“异地可办”

  根据《方案》,要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规范市县政务服务中心,12月底前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点,推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厅上网,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依托市县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能办、少跑快办。逐步推动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

  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枚印章管审批

  根据《方案》,要理顺“一次办好”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机构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将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责、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及有关政务服务等职责整合,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将相关领域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和收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办一件事情”要有标准流程图

  根据《方案》,要统一“一次办好”服务标准。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要求,统一市县乡共有、县乡同级共有事项平台实施要素,实现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标准化。聚焦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民生事务等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9月底前梳理“办一件事情”流程,绘制办事流程图,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

  户籍驾驶证等事项9月底前“一链办理”

  根据《方案》,要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

  推行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8月底前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12月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和标准。

  推行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9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要率先对基层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在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事务公证、社保缴纳、劳动就业、民政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养老机构设立、民办教育机构设立、个体诊所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等事项推行“一链办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在积极开展自建系统整合对接、“一窗受理”服务两个省级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向省级争取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试点,12月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

  推行政务热线“一线连通”。除110、119、120等紧急类热线外,其他热线原则上全部实现“12345”一号呼叫,10月底前完成各类热线服务资源、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

  推行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建立帮办(代办)制度,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认真梳理帮办(代办)内容,细化服务流程,全程跟踪服务,9月底前实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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