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提高两群体基本生活费标准

2019-03-08 10:50: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隋忠伟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隋忠伟) 为进一步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健全和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自今年起,日照市提高了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92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400元。

  重点困境儿童包括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

  其中,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在押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以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规定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继续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穆姝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