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讯(记者 王晓滨 实习记者 王英) 4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披露关于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第五批),利安人寿、复星保德信人寿以及合众人寿获准入围。
截至目前,共有23家保险公司符合税延养老保险经营要求,除第五批纳入的三家险企外,其余20家险企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人保寿险、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建信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
据统计,上述20家险企已合计发布62款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涉及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四款产品。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工资中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为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补充,商业养老保险常被称为是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外的居民养老“第三支柱”。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撑效应,个人税延配套政策通过降低税负,税收递延部分资金进入养老目标基金实现保值、增值,有利于个人养老资本平稳健康增长,提高居民未来的养老质量。
为了推动个人税延政策在居民养老保险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2018年4月,银保监会、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通知和相关配套政策。同年6月,税延养老险于试点区正式对外销售,购买者每人每月可享受最高1000元、每年最高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递延额度。
数据显示,2018年共有16家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延养老业务,累计实收保费约7000万,承保件数约4万件。
作为一项政策性与惠民性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养老问题密切相关,可以有效缓解社会老龄化严重、个人养老金普遍不足等问题。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