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热议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寄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培育健康发展土壤

2022-05-25 09:56:07来源:证券日报作者:李乔宇 见习记者 许林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文化产业相关企业当下数字化的进程如何,仍面临哪些数字化转型的难点,对于未来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发展又有哪些新的期待?记者采访多家文化产业链上的上市企业从业人士以及业内专家了解到,从技术层面看,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手段已经趋于成熟,同时版权问题仍然成为传统文化企业对于数字化转型偏于谨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这个问题有望逐步完善。

  从事出版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林女士对记者感慨道,一直以来,各个大型出版社都在数字化方面有所举措,但积极性不高。一方面因为传统出版社仍然更认同传统的阅读方式;另一方面则在于数字化的成本高,且电子书的形式又减少了盗版的成本。在林女士看来,如果能够从国家层面建立起大数据体系平台,那么版权保护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业内热议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方向

  “目前市场对于文化产业数字化乃至文化产业整体的关注度正在增强”。此次《意见》的印发或早已有迹可循,上市公司天地在线董事长信意安对记者谈道,2021年3月13日,“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被正式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加上此次《意见》,可以看到国家或者业务相关政策具备一定延续性,形成较为完整的文化数字化发展与治理框架,从短期、中期、长期都得到一定政策意见支持,助力整个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发展布局,进而推进整个“十四五”数字经济战略落地。

  对于涉足互联网以及元宇宙行业的天地在线而言,线上、线下联动所碰撞出的火花更能引发想象空间。在信意安看来,利好政策密集出台正在释放积极信号,《意见》明确要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未来文化产业将会逐步形成文化IP数字生产创作、运营、商业化应用等数字文化全产业链生态。

  信意安透露,作为文化产业链上的上市公司,天地在线也在积极抓住机会,帮助企业/品牌在数字化时代创建虚拟数字形象及衍生资产,搭建品牌商业化基建,在数字资产应用、文化IP的数字资产化、文化传播、IP孵化、发行推广等方面的进行探索。“就在不久后的第二届数字经济领航者峰会上,天地在线将请出虚拟人‘元启’对与会来宾进行展示。”

  华录百纳董秘李倩同样认为上述《意见》的印发“水到渠成”。在李倩看来,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的快速发展,人民精神文化需要不断增长,并对文化产品消费的数字化、丰富度、立体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给我国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国家在当前时点印发《意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作为影视行业上市公司,华录百纳更强调文化产业数字化的中华符号。李倩表示,文化产业数字化一方面要优化供给,供给上更注重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这也是近年华录百纳的核心创作选题方向和动力源泉”。

  “文化产业数字化是科技成果和文化数据深度融合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重建‘人、物、场’三要素在文化产业中的呈现方式,文化元素的创作、生产、体验、交易等的场所将从现实世界延展到‘元宇宙’虚拟场景中,在这个过程中,虚拟人、数字文化资产、元宇宙将成为新的三大核心要素,包括低延时传输、系统安全框架、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技术等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数码视讯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

  作为IT服务行业上市公司,数码视讯强调文化产业数字化在技术层面上的独立自主。

  在上述数码视讯相关负责人看来:“文化数据是‘中国人自己的数据’,对文化数据提供的服务,需要完全摆脱非国产软硬件的桎梏。数字文化产业将推动‘信创’引来更大规模的发展。”

  呼吁完善版权保护机制

  作为在传统出版社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林女士对文化产业的数字化持保守态度。

  “大家觉得时代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了,一些读者有了多样化的需求,那么作为出版社,就应该开展电子书、有声书等业务。所以为了服务读者,我们也花了大价钱去做了数字化转型。”林女士对记者谈道,但想要把数字化平台做起来所需要的成本并非只是搭建平台的技术成本,还要去持续性的运营、推广、发展会员等等。“因此对于很多传统出版社而言,做数字化的平台其实是不赚钱的。”

  林女士表示,如今她所在的出版社更倾向于和第三方数字阅读平台进行合作。“对于我们来说,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效率更高,双方的合作也一直比较顺畅。”

  值得一提的是,与多家传统出版社有所合作的某数字阅读平台则对记者表示,在与出版社合作的过程中,平台在有些方面会陷入被动。例如平台对于数字阅读出版物没有定价权,这就造成了部分电子书价格价格超过正版实体书的价格。

  但能够达成共识的是,无论是传统出版社还是数字阅读平台都深受盗版困扰。林女士呼吁,希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能够培养出能够让文化产业数字化健康发展的土壤,提高对于版权保护的力度,提高文化产业的准入门槛。

  另有影视行业相关负责人同样认为,影视作品的数字化首先需要完善版权保护以及监督审核机制,同时呼吁出台更多优惠政策。

  信意安同样对记者表示,文化产业数字化目前对于版权的确认与标识上缺少统一通用标准;在文化行业数字采集与存储、安全、交易也缺乏完整的体系与行业标准。信意安建议,在《意见》的方向引导上有序推进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加强对文化产业数字化生产要素交易的监管,做好数字化信用评价,出台相关的技术扶持激励政策,为行业从业者提供有序友善创作生产环境。

  上述数码视讯相关负责人亦指出,关注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安全保护和价值保护。“只有充分考虑到这些才能真正将文化数字化体系建立起来,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的转型升级以及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

  政信投资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何晓宇说,要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加强对于数据信息安全的保护。

  何晓宇呼吁,数字化文化产业仍处于发展探索阶段,大多数相关企业为中小企业。基于此,建议后续对此类数字化文化企业在上市融资标准方面适度放宽,让更多企业能够实现上市融资。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少峰对记者表示,文化产业数字化需要很大的投入,资金问题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同时,虽然很多公司愿意参与到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过程中,但是他们的商业模式太简单,需要进一步更新。“对于一些传统企业而言,要积极地利用数字技术融入新的业态,而且不仅是进入新的业态,还要在新的业态里面找到正确的商业模式。”陈少峰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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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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