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淄博分行“六严”保障小微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2018-01-08 17:57: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工行淄博分行根据区域内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现状,认真分析总结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问题和缺失,采取“六严”措施,保障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一、严查民间集资行为。通过查询、比对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小微企业股东个人征信等材料,核实小微企业股东的出资来源、出资能力。详细调查小微企业成立前后及我行业务存续期间,企业股东的资金收付和小微企业资金流向情况,重点关注与个人大额资金往来款项,加强甄别小微企业及其股东的是否存在参与民间集资行为。对于以民间集资方式获取资金用于企业注册资本、经营流转的的小微企业,严禁办理信贷业务。

  二、严审经营收入。认真核对小微企业的水费、电费、纳税凭证及银行流水,了解小微企业主要的上下游客户名单;通过查阅企业间流水往来帐,比对上下游企业的财务账目,验证小微企业的经营收入情况。对部分企业的财务科目异常情况,如存款、应收账款等,要求经办支行进行现场调查并提供现场调查的照片、往来凭证、收据等凭证,去伪存真,最大限度地掌握、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收入情况。

  三、严防过度融资。关注小微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融资品种和方式,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数量。对新营销小微企业客户业务办理,坚持优选“单一、干净”的小微企业,对于融资结构复杂、多头融资的小微企业谨慎办理业务。同时,在借款合同中增加“借款人新增银行融资,须经过我行同意或须偿还我行融资”等限制性条款,严格控制小微企业在我行业务存续期间的融资结构、融资总额,严防范过度融资风险。

  四、严控或有负债风险。认真核查小微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或有负债情况,关注被担保企业的数量、担保金额、担保业务所在合作机构,重点核实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对部分小微企业的业务,增加了“未经我行同意,不对新增对外担保”的管理要求,控制小微企业或有负债风险。

  五、严管贷款用途。严格审查融资业务背景,认真核对小微企业提供交易销售合同,通过查阅小微企业与上游客户的日常往来流水及历史交易情况,了解购销双方的交易特点,确认相关购销合同对应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六、严把担保方式。加大第二还款来源的审查力度,对新增小微企业贷款,要求对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主的资产进行排查,原则上需由小微企业现有的土地房产和小微企业主个人房产共同提供抵押担保方式办理。对小微企业主个人名下无任何资产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采取一票否决制。对存量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要求经办支行摸排小微企业及企业主的资产情况,追加股东个人资产、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等有效资产抵质押担保,进一步提供增信措施,提升第二还款来源对我行债权的保障力度。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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