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济南分行加强诉讼案件和常年法律顾问精细化管理

2019-04-22 12:40:00来源:大众网作者:

  为进一步强化二线为一线服务,工行济南分行立足实际,规范常年法律顾问管理,不断完善诉讼案件管理要求,加强支行对拟诉讼案件、外聘律师选聘工作,增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案件的诉讼效率和效益。

  一、改进诉讼案件管理,增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提高案件的诉讼效率和效益

  (一)对拟起诉的借款合同纠纷及银行卡纠纷案件,该分行要求所辖支行首先将起诉申请报分行风险管理部对口联系行的处置经理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由处置经理报分行诉讼案件集体评审小组进行审议。

  (二)对于支行发现可能引发被诉风险事件,要求立即向分行相关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通报有关情况,在对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避免被诉案件发生;对支行确实存在过错且有可能败诉的被诉案件,要求支行应当主动通过协商、和解、小额赔付等方式,化解诉讼风险,尽可能减少实际损失直至避免被诉案件损失。对支行发生败诉赔付案件,分行将加大考核力度,力争达到全年境内经营绩效和业务发展考评中无败诉赔付案件。

  二、完善健全诉讼案件集体评审小组工作机制

  分行评审小组工作职责是对处置经理提交的支行拟诉讼案件可行性、执行性、外聘律师可行性进行评议,如同意诉讼即以行文启动诉讼程序。小组成员由分行主管不良资产处置和法律事务工作的副行长、风险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对重大特殊法律事务,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吸收信管、财会、内控、监察等相关部室人员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共同审定。

  三、加强和积极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对支行的法律支持作用

  采用常年法律顾问中的五位律师分片包干制度,每位律师负责相关支行日常法律顾问事务,对日常业务所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该分行要求支行应主动征询常年法律顾问对支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常年法律顾问沟通机制。

  四、积极推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

  该特别程序赋予担保合同强制执行力,有利于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节省司法资源,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分行要求支行对债权债务清晰的一手房、二手房个人不良贷款,积极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以此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加快个人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进度。

  陈雷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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