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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坚定支持 交通银行持续增长可期

  4月2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主要审议了与交通银行2010年A+H配股方案相关的议案。股东对于交通银行的配股方案强烈支持,各项相关议案均获得股东的高票通过,赞成率达到99.9%。4月2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交行配股方案。目前,交行正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境内外监管机构办理其他申请手续。

  融资方案的设计考虑了多方面的综合因素

  2009年,在国家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的计划和积极的货币政策作用下,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外币信贷规模高速增长,贷款余额由2009年年初的32万亿元猛增到年末的42.56万亿元,同比增长32.99%,增长速度之高前所未有。各家银行对于资本的需求更加强烈。以交通银行为例,其2009年末贷款余额为18,393.14亿元,比年初增加5,107.24亿元,同比增长38.44%;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00%和8.15%,较年初分别下降1.47和1.39个百分点。随着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如交通银行在2010年底想继续保持12%的资本充足率,存在一定的资本缺口。

  交通银行充分考虑了融资效率、监管要求、市场反应以及股东利益等各个角度,最终决定采取A+H配股的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补充资本,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交通银行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1.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将在发行阶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

  配股对于交通银行来说是融资效率最高的融资方式

  对于上市银行来说,融资方式主要有债券融资和股本融资。近几年,除依靠利润的较快增长进行内源资本补充之外,更多地通过发行次级债的方式补充附属资本,交通银行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50亿元的次级债券。根据交通银行2009年末核心资本1,545亿元测算,按照2009年下半年银监会对于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务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25%的监管要求,交通银行已经没有发行次级债的额度。在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股本融资方式除配股之外,较常用的还有定向增发、公开增发和发行可转债等。定向增发要求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在融资规模上受到一定的限制;若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增发,由于发行价较市价折扣较小,在波动的市场环境下易对资本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存在着一定的发行风险;可转债如以次级债券形式发行,同样受到银监会规定的不超过核心资本25%的限制,否则在发行成本和偿还顺序上对银行不利。

  交通银行股权结构比较分散,股东基础比较广泛。其股东除了机构投资者外,还有一些国有法人企业、地方财政厅局,这些股东资金实力通常较为雄厚,对于认购的积极性普遍较高。由于股东数量众多,每个股东的出资额相对总融资规模较小;在积极做好股东沟通工作、确保大部分股东参配的情况下,交通银行的融资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较大,发行风险较为可控。

  配股融资方案符合监管机构的监管指导思想

  根据银监会于2009年10月颁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补充资本时,应优先考虑补充核心资本,强调股东持续注资责任和内部积累能力,以及股东承担补充核心资本的首要责任。

  2010年3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银监会关于大型银行2010年补充资本的请示,并确定了“5点”再融资原则,即“A股筹集一点,信贷约束一点,H股多解决一点,创新工具解决一点,老股东增加一点”。对于银行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方式也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意见:一是尽可能多的从香港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从而大大减轻对A股市场的压力;二是通过老股东的资本注入筹集资金,降低对资本市场公众股东的融资需求。

  交通银行本次选择A+H配股融资方式,完全符合银监会优先补充核心资本和股东持续注资责任的监管要求,也贴合“H股多解决一点”和“老股东增加一点”的大型银行再融资原则。

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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