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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阳光财险为国家允许的开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之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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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综合险
承担企事业单位的风险:除了承保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雨、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赔偿责任,还对由于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也赔偿责任,但对于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被保险人故意行为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险
该险种中保险公司主要承保: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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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根据残疾程度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本产品适合法人单位为员工购买,可结合阳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阳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为员工提供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障,解除企业与员工后顾之忧。
“共享阳光”员工福利保障计划
本保障计划共包括四款,面向各类法人单位销售,涵盖了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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