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石磊
今天上午,由省律师协会、省银行业协会、济南仲裁委主办,大众网协办的第四届山东金融法律论坛,在济南举行。
本届论坛以“金融安全与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为主题,齐鲁公证处副主任张美军到场,做了题为“赋强公证在维护金融债券中的独特作用”的主题演讲。
四大作用 省时省钱省力
“‘赋强公证’是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金融纠纷的有效途径。”张美军介绍说,“赋强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对借贷双方所签订的债券文书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即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券。
在张美军看来,相比于仲裁和诉讼,“赋强公证”具有四大作用,从而可以便捷、经济、高效地解决债券纠纷。
“相比同一种债务纠纷,诉讼所用的时间成本大概在90天,仲裁的时间成本在30天,而‘赋强公证’则仅仅需要10天的时间。”张美军用一组数据展示了“赋强公证”所节省的时间成本。
张美军表示,一旦借钱的“老赖”没有按时还钱,你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先花时间打官司。
除了节省时间成本外,“赋强公证”的另一大优点则是——节省经济成本。
“以标的1000万的合同为例,一审诉讼费为8.2万元,仲裁费为5.1万元,而‘赋强公证’的费用仅需2.8万元。”张美军举例说。
张美军表示,“赋强公证”的第三大作用就是审查更专业,尤其是人证相符审查;贷款主体、签约流程审查;催收等环节,相较于其他途径来说更为专业。
“‘赋强证明’的第四大作用就是,效果更为明显。”张美军介绍说,2015年北京市“赋强公证”统计显示,全年签订“赋强公证”的合同共有235694件,其中需要出具执行证书的为3923件,占比还不到2%,经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仅有45件,占比不到0.02%。
三种模式 防范债权风险
7月18日,最高法、司法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提出把公证服务作为提高金融安全和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加强推广。
张美军表示,办理“赋强公证”具有三个模式。他表示,第一个模式,也就是事前在合同签订时,办理“赋强公证”;第二个模式,也就是事中合同履行中,签订还款协议时办理“赋强公证”;第三个模式,也就是事后合同违约后,签订还款协议时办理“赋强证明”。
“并非所有的‘赋强证明’最终都会强制执行,如果公证债权文书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将不予执行。”张美军提醒说。一旦公证后不予执行,起因是由于公证机构原因造成的,那么公证机构将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