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几类保险时的特别提示

2014-07-04 13:43:0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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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外伤害保险

  是以意外伤害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购买这类保险时,应当知道:

    (1)意外险只对由于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事件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残废支付保险金,对因疾病等原因造成的死亡伤残并不负责。

    (2)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致残支付的保险金,是根据保险条款所附伤残等级表确定的,未达到规定伤残等级的,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

    (3)对于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投保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取得保障。

    (4)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是按照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确定的,职业类别越高,危险性越高,收费越高。

    2、重大疾病保险

    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发生或重大手术的实施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购买这类保险时,要注意:

    (1)重大疾病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例如,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而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180天后认定仍遗留若干残障的。再如,冠状动脉搭桥术,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开胸实施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等其它非开胸手术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等待期

    是指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有的保险条款规定为30天,有的规定为180天),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无息退还保险费。

    (3)定点医院就医的要求

    重大疾病需要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医院确诊,特殊情况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

    (4)体检不能代替告知义务

    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否则,虽然经保险公司体检未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但是在发病后,经调查发现,投保前已患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

    3、家庭财产保险

    是指以个人所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购买这种保险时应注意:

    (1)保险财产必须是坐落或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的地址。如果家庭地址发生变化,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不然,可能得不到赔偿。

    (2)保险标的范围。现金、金银、首饰、艺术品、手提电脑等家庭财产,一般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要获得保障,需特别约定或投保附加险。

    (3)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分项列明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尽量接近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

    (4)保存好购物发票。出险后,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有这些发票作为拥有财产和财产价值的依据,便于保险公司理赔,可以更快的从保险公司得到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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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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