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低保人群、弱势群体提供保险保障

2010-11-17 13:5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社会救助机制与政府救助救济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对接,可以实现社会基本保障的市场化管理,提高社会救助效率,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近年来,山东省保险业加大创新力度,提供丰富多样的保险产品,在优化社会救助、保障机制、解决低保人群、弱势群体的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缓解政府压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保险服务。2008年,山东省老龄办和山东保险业联合实施了以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山东保监局适时将“银龄安康工程”审批为山东省保险业创新试点项目,推动其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底,“银龄安康工程”在全省16市(除青岛)全面展开,通过政府补贴、单位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样化筹资方式,保费收入2616.8万元,累计参保人数205.6万人,承保金额达209.3亿元,为4135名老年人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险赔付667.6万元。广大群众普遍反映,“银龄安康工程”为老年人增添了一道新的“安全保障网”,加强了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专栏★
    专栏6-1:关爱老年群体  山东保险业积极开办银龄安康工程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较高,属高危群体,通常受投保年龄限制成为意外伤害保险的拒保对象。2009年2月起,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省老龄委合作,启动了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将全省60岁至80岁老年人纳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为保险业服务地方和谐社会建设找到了新的切入点。
    一、主要做法
    (一)利用一个主渠道,搭建服务平台。山东省老龄委非常重视老年人保障问题,对于通过商业保险解决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的老年人的风险保障问题,具有较高的积极性。老龄委具有较为健全的网络资源及较为深厚的群众基础,作为推动“银龄安康工程”的主要渠道,在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信息交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具体负责业务办理、培训管理、客户咨询服务等工作。双方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动“银龄安康工程”的发展。
    (二)组合两种保险产品,确保保障适度。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积极争取总公司支持,结合老年人特点,在原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基础上,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该业务放宽了投保年龄限制,以全省60岁以上、80岁以下(含80岁)老年人为保障对象。主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1年,保费10元,保险金额8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全残保额6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2000元,每人最多投保5份。体现出交费低、保障适度、保障群体特定等特点。这一险种特色被老龄委总结为“献10元爱心,做8000元善事”,在社会上广为宣传。
    (三)运用四种筹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银龄安康工程”还积极争取政府补贴、单位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样化资金来源。政府补贴即各地结合实际,由政府出资,为当地享受优待、优抚的老年人投保。单位出资即由企事业单位、协会、社团组织等,出资为本单位或各类群体老年人投保。社会捐赠即关注老龄工作、热心老龄事业的社会各界自发捐款为老年人投保。截至2009年5月底,全省各级政府及村(居)集体已出资84.3万元,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已捐赠120多万元。如济南市老龄办,在全省率先筹集10万元资金,为全市1万名高龄困难老人投保;东营市老龄办联合市委组织部,要求市直100个部门出资,为包村组(联系点)60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济宁邹城市大束镇南葛村由集体出资,为全村145名60—80岁的老年人投保;山东齐鲁八达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捐款20万元,投保2万份“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捐赠给低保对象、烈军属、老模范、老党员等老年人。
    (四)采用三种业务处理模式,保证程序合规。公司采用以下模式进行业务处理:个人缴费的,以个人作为投保人,出具个险保单;社会捐助的,以捐助者作为投保人,向每位被保险人出具个人保险凭证,取得每位被保险人同意参保的确认签名;单位或政府出资的,以出资方作为投保人(政府出资的,以老龄委作为投保人),出具团险保单,按照团险业务承保流程处理。上述处理模式均由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
    (五)开辟一条理赔绿色通道,服务不打折扣。虽然此类业务保费低、客户分散,但公司以确保服务质量、体现品牌价值为导向,针对客户年纪大、出行不方便的特点,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索赔手续、缩短理赔周期,并会同老龄委各地办事机构,提供上门送赔款服务,不但方便了客户,还送去了政府和公司的慰问。
    二、主要成效
    银龄安康工程是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和山东省老龄委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解决社会问题的有益探索,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塑造保险业社会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银龄安康工程推出以来,业务快速发展,成效逐步显现。
    (一)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保险需求。“银龄安康工程”创新产品设计和展业渠道,放宽了投保年龄限制,将作为高危人群的老年人纳入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之中,满足了老年人的意外保险保障需求,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投保难问题。
    (二)塑造了保险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积极参与“银龄安康工程”建设,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化风险保障体系的一次有益尝试,发挥了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中国人寿公司和各级老龄委开展大量推广活动,进一步展现了保险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扩大了保险业的社会影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
    (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生活和保障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银龄安康工程”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积极为农民工提供保险保障。我省部分地市民营经济较为发达,民营企业呈现地域性、行业性特点,如临沂胶合板、烟台石材、潍坊制砖、章丘铸造业等。这些企业规模不大,用工以农民工为主,生产经营中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农民工缺乏基本的风险保障。针对这一情况,山东保险业在一些生产企业中推出了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人均交费80-100元,就可获得6万元意外死亡及伤残、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的风险保障。该险种推出后受到了普遍欢迎和好评,并迅速在全省推广。2009年,山东保险业已累计承保农民工15万人,赔付204.34万元。
    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2006年以来,山东保险业在聊城、德州、泰安、菏泽等地市,以简明的卡式保单形式提供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每份20元,提供保险金额为5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障,并根据市场反应不断完善产品,增加50元、100元面值的卡单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等,更好地满足了外出务工人员需要。
    为特殊人群提供保险保障。鲁西监狱为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容易生活无着、重新犯罪的问题,与保险公司合作,利用服刑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改造奖励,为其办理年金保险,使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能够通过保险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解除了其后顾之忧,大大降低了重新犯罪率。截至2009年末,已承保2000多人次,共收取保费200多万元,累计给付金额50多万元。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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