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销售误导

2010-11-17 13:5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山东保险业一直注重从根源上防范和治理销售误导问题。例如,2002年,济南保监办在全省媒体发布《关于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的公告》,要求保险代理人必须持有展业证书才能开展业务。2002年,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不良信用行为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办法》,对犯有14种不良信用行为之一的代理人进行登记监控。2006年,山东保监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说明书作用有关要求的通知》,督促各公司落实好新型产品说明书,防范销售员误导客户。同时下发《关于建立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启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进一步增强对营销员销售行为的约束。山东保监局还对部分保险公司的违规宣传材料、营销员违规宣传等问题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营销员管理,树立行业诚信经营理念。2008年,山东保监局下发了《山东省保险营销员诚信纪录管理实施细则》,依托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对营销员诚信记录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强化营销员诚信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意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和规范保险营销员展业行为专项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营销员销售行为,树立诚信理念。
各公司把营销员队伍建设作为“树品牌、保合规、促发展”的基础管理工作,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完善制度措施,大力提高营销员素质,规范销售行为。部分公司建立了产品宣传材料抽查暗访制度,加强销售行为管理。例如,有的公司推行“代理人业务品质等级管理”制度,按照业务质量把等级设置与代理人的基本问题件占比、承保率、短期出险率等挂钩,从运营角度提升代理人业务品质。有的公司实行电话呼入和新契约回访集中管理,提高回访成功率,促进销售行为更加规范。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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