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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11-24 14:5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省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经济补偿、救灾防损、安定人民生活、扩大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目前我省保险业还存在规模较小、覆盖面较窄、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保险业发展,提升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对加快发展保险业重要性的认识

  保险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辅助社会管理等功能,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经济补偿是保险的基本功能,通过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损失实施赔付,能够帮助受灾企业和人民群众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对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具有重要作用。保险业聚集了巨额资金,保险公司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通过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可以为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业务具有很强的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承接了大量社会转移的风险,对于帮助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省18.5万人的保险从业人员队伍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上升,保险业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2000年至2003年,全省保险业累计赔(给)付款183.61亿元,缴纳地方税收27.23亿元,承担着风险责任金额23545亿元,有效保障了我省经济的平稳运行。

  当前,我省保险业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一是保险经营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保险公司从过去单纯追求数量转向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二是保险市场从对内开放向对外开放转变,保险业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合作与竞争。三是保险服务从单一功能向多重功能转变,除经济补偿功能外,保险的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日益显现。四是保险业发展从相对独立向与外部联系更加紧密转变,保险业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关联度越来越高,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产品的相关性和替代性越来越强,保险业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保险业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工作,抓住机遇,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大做强我省保险业。

  二、加快山东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求发展,以加强和改善监管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倡导经营和服务创新,增强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完善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不断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努力营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山东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基本目标。通过3D5年的发展,使我省保险市场平稳开放,中、外资保险机构并存,原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主体之间合理分工、良性合作,保险经营更加集约化,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市场竞争更加规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保险产品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保险功能更加强大,保险的覆盖面、渗透力显著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业信誉显著提升,保险业逐步成为社会先进诚信行业;行业自律机制成效明显,监管工作高效、规范,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形成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从业人员专业化、政府监管法制化的保险市场格局。

  三、做大做强山东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保险业要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省保险业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开展保险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围绕交通、能源、原材料等重点工程建设、国有企业改革、第三产业发展等开发、开办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贸易,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提高社会整体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保险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加大责任保险业务发展力度,在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积极推行雇主、公众责任保险,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力发展适应民营企业的保险产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险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互助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通过保险经济手段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各保险总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鲁投资,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二)依法开放保险市场,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加快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步伐,吸引中外保险公司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鼓励、支持省内大、中型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保险公司,鼓励民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合理规划布局,积极培育济南成为区域性保险中心,提升东部沿海地区市场比较优势,适当加大欠发达地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发展力度,保持中、东、西部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并存,富有活力、开放的多元化市场格局。

  (三)进一步深化保险企业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险企业要不断改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努力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保险企业。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保险条款和费率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快保险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大力推进保险创新,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水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保险产品创新,鼓励、支持开发个性化、多样化的保险产品,适应社会保险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创新保险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加快保险技术创新和电子化、网络化建设步伐,提高保险创新的科技含量。积极推进保险营销方式创新,积极稳妥发展银行保险、电话保险和网络保险等新的营销方式,建立面向客户的多功能、多渠道保险营销网络。进一步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改进销售服务体系,加快县以下保险营销服务部建设步伐,改善乡镇区域保险服务,有效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全社会保险保障程度。

  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

  (一)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工作。山东保监局作为我省商业保险的监管机关,要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查处,牢固树立以监管促发展的观念,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加强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畅通有效的工作机制。密切同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全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行业自律。诚信是保险业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要继续构建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为核心的行业文化,培育互信、合作的良好行业风尚。要完善与诚信建设相关的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建立全省范围的保险业信用信息体系,整合信息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使信用信息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不断创新自律工作机制,提高自律效果,增强行业自我管理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山东保监局要充分发挥监管主体的作用;有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避免出现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现象,不得越权对保险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各保险机构要严格依法经营,加强内控管理,并充分发挥媒体、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

  五、加强领导,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要将保险业的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帮助解决保险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创造条件使保险业更大程度地参与地方经济社会生活,进一步发挥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把保险业发展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对通过保险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依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保险与就业工作的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企业年金、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以及养老、医疗保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产品,要积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推动保险业加快发展。坚决杜绝对保险业的不合理收费,减轻保险企业的经营负担。有关部门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干预保险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指定保险公司承保,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行对保险事故进行定损或指定事故标的维修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保险企业违规理赔。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工作支持力度,会同保险监管部门严肃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按照市场化运营的要求,积极支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保险业在经济补偿、救灾减损、安定人民生活等方面的典型事例,为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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