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回顾:依法做好市场准入

2010-11-16 16:1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山东保监局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按照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的思路,为保险机构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行政许可服务,通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工作中,依法逐步建立了包括机构发展计划事先报告、分支机构设立指引、行政许可工作培训、风险提示、高管人员任职前法规测试、考察谈话等在内的一系列的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围绕合理布设分支机构、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为行业发展把好了准入关。
    建立科学的准入标准。2004年,山东保监局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2006年,印发《山东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指引(试行)》,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查标准和申报要求进行规范。随后根据保险法规修订和保险业发展的需要多次修订指引,机构设立审批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科学化。加强分支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使用名称,配备合理的营业场所、人员和充足的办公设备,足额拨付筹建和管理费用,要求分支机构改建、撤销和营业场所变更满足客户服务需要,慎重决定。引导保险督促公司培养、选拔、使用品行良好、具有履职专业能力的管理人员,在职务晋升、队伍稳定、离任审计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2008年,印发《山东省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设立指引(试行)》,对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查标准和申报要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规范整顿基层保险机构。2002年,济南保监办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保险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营销服务部清理整顿达标方案》和《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各保险公司对《办法》颁布前设立的农村代办站所、寿险营销部、营销员管理处、财产保险客户服务部等各类保险营销服务网点采取合并、撤销、规范三种方式进行整顿规范,并本着经济核算有效益、业务发展有需要、管理水平跟得上的原则,申请设立保险营销服务部。为促进营销服务部规范发展,济南保监办印发了《山东省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变更审批工作暂行办法》。2006年,山东保监局下发《关于规范营销服务部变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营销服务部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出监管要求。2008年,印发《山东省人身保险公司农村营销服务部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指引》,对农村地区保险机构设立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山东保监局坚持尊重市场规律,依法实施监管,要求设立保险公司结合保险市场发展和公司管控能力的实际情况,科学测算投入产出,根据总公司授权、经营状况制定合理的机构设立计划,统筹规划,循序渐进,稳健发展分支机构,通过行政许可促进市场主体的完善。截至2009年底,山东保监局累计批设各类保险机构5000余家,批设专业中介机构200余家,兼业代理机构##家,以合并、注销、吊销许可证等方式撤销各类机构#家。进入山东市场的市场主体,既有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也有民营经济背景的保险公司,还有###家外资保险公司、1家外资保险代表处。在经营领域上,出现了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经营机构,推动了山东保险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体系日益健全。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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