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产保险市场特点

2010-11-18 17:2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1.发展理念明显转变
    2006-2007年,我省财产险经营亏损比较严重,全行业深受非理性竞争之苦,深受无效益之累,规范市场、扭亏为盈的愿望十分迫切。山东保监局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效益导向监管的理念,并通过政策引导、环境创造、监管保障等多项措施来推动目标的实现,从而引领全行业更加注重资源节约、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推动发展方式不断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在山东保监局的引导和推动下,各公司发展理念明显转变,纷纷通过采取省级集中管理、加强稽核检查、开展培训教育等措施,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内部建设,强化效益观念。在承保方面,严把业务“入口”关,推动承保的集中管理。在理赔方面,通过接报案省级公司集中管理、赔款直接到客户等制度,挤掉理赔水分。在成本控制方面,提高节约意识,压缩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杜绝奢侈浪费现象。
    2.经营效益进一步提高
    在发展理念明显转变的态势下,山东财产险市场经营效益稳步提高,盈利面显著扩大。2009年,山东财产险公司在实现总体盈利同比增长135.03%、承保利润率较同比提高0.56个百分点的情况下,22家财产险主体中实现盈利的财产险公司有12家,比去年增加了9家,有19家公司承保利润率实现同比正增长,综合赔付率、业务及管理费用率较2008年均进一步改善(见表2-4)。

    
     3.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山东财产保险业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2009年,山东财产保险业为经济社会承担着各类风险责任5.36万亿元。
    2009年是山东自然灾害较为频繁的一年,在应对旱灾、冻灾、雨雪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山东财产险公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和查勘理赔工作,累计赔款支出95.04亿元,同比增长15.66%,仅农业保险一项的赔款就达3.4亿元,同比增长118.47%,惠及农户超过94万户次,有力支持了受灾农户顺利恢复再生产。
    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治安保险和责任保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险种,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2009年,山东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3466.17万亩,畜禽176.19万头,为1030.86万户次农户提供了158.89亿元风险保障。治安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319.93万元,为283万户居民提供风险保障200余亿元,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中央一套、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中央、省、市级主要媒体对山东治安保险进行了宣传报道。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全省展开,校园方、承运人责任险扎实推进,责任保险实现保费3.1亿元,同比增长15.71%。山东财产保险业为十一届全运会的全部赛事活动,以及人员和财产提供保险保障,认真做好全运保险服务,有力地保障了全运会的顺利进行。积极参与承保海阳核电、北京地铁等重大建设项目承保,充分发挥了保险保障功能。
    出口信用保险方面,2009年,超过600家出口企业得到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和服务,比2008年增长了一倍以上。2009年,我省仅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提供的保险金额就为68亿美元,是2008年的2.6倍。在支持企业灵活结算等方面直接带动出口额超过19亿美元,拉动GDP增长0.2个百分点;在支持我省机电产品、农产品和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方面,带动的出口额达20亿美元,拉动GDP增长0.26个百分点;带动和保障90多万个出口相关的就业岗位;支持出口企业实现利润12亿元人民币。在支持货物与服务出口的同时,山东信保积极利用政策性资源,帮助企业大胆稳健地“走出去”。2009年,山东有3个“走出去”项目纳入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支持合同金额超过15亿美元,推动融资近12亿美元,使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在得到收汇安全保障的基础上解决了制约项目进展的融资难问题,有力促进了“走出去”战略在山东省的实施。
    ★专栏★
    专栏2-2:完善机制加大支持  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近年来,山东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保监会指示,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2007年山东省安监局和山东保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试点条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加强政府引导,逐步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山东省政府确定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多方参与”的原则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并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将“政府引导”落到实处。一是依靠政府文件支持。山东省人民政府连续出台《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2号)、《关于推动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7号)、《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鲁安监发[2009]79号)等多项文件,明确指出在高危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的组织工作机制。为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由省安监局、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局、国防科工办、山东保监局及承保公司等参加的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2009年8月12日,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对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由省安监局负责全省试点的具体组织实施。省金融办负责全省试点的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局、国防科工办等部门负责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引导、鼓励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保。山东保监局负责对承保公司经营试点业务进行监管。承保公司负责防灾防损及理赔服务工作。
    二、完善推动机制,加大政府推动力度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推动机制。一是建立了试点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省政府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对试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试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和承保公司给予表彰奖励。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安监执法监察机构把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也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安监部门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时,把是否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参考条件。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
    为进一步体现支持力度,山东省政府在有关政策给予了一定的倾斜。一是允许参保单位的保费可从依法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二是按规定应当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生产经营单位,凡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可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中省属企业已存储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批准,可全部或部分返还;尚未存储的经批准,可减少或不再存储;三是充分发挥保险费率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安全生产情况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1、参保单位通过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5%;通过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降低10%;通过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降低15%;2、参保单位被命名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保险费率降低5%;被命名为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保险费率降低10%;3、参保单位被评为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保险费率降低5%;被评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保险费率降低10%;4、参保单位上年度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降低1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提高10%;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提高30%;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提高50%。
    四、明确了具体实施细则,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明确了实施范围。规定全省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参加。二是实行统一保险责任和条款、费率。保险责任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后,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有关死亡赔偿的规定给予保险赔偿,具体每人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确定赔偿金额。造成从业人员伤残的,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三是落实了承保机构。承保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负责。为确保试点工作统一有序进行,两家公司按照区域划分各自承保。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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