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民保险寿险抽丝剥茧拒赔50万骗赔案件

2014-12-01 16:05:00来源:大众网作者:通讯员 刘克田 崔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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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中国人民保险寿险济宁中心支公司接到理赔服务转办单,客户张某某于2013年12月31日晚上在家擦玻璃时从楼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公司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理赔调查人员与报案人赵先生取得联系处理案件。

  6月30日,中国人民保险寿险济宁中心支公司接到理赔服务转办单,客户张某某于2013年12月31日晚上在家擦玻璃时从楼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尸体现已火化。

  中国人民保险寿险济宁中心支公司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理赔调查人员与报案人赵先生取得联系。报案人称张某某在三楼家中打扫卫生擦玻璃时从窗台失足摔下,为节省抢救时间,家人未拨打120,而是由张某某的儿子开车将其送往就近的医院急救室抢救,送往医院后,经简单的抢救措施和检查,确认张某某没有生命体征,已经死亡,未进行进一步抢救。经系统查询,张某某于2013年7月15日向济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保额为50万元,次日零时生效,保险期间至2014年7月1日24时。据家属称,事先不知道张某某拥有此份保险,因其在农信社的贷款即将到期,家属于2014年6月30日去往农信社咨询还款事宜时才从放贷机构农信社那里得知其投有此保险,故接受农信社的建议立即向济宁中心支公司报案。

  案件蹊跷、时间紧迫、数额较大,性质严重。办案人员经过不到10天紧张的调查取证,确认此案涉嫌捏造保险事故骗保,事实为被保险人张某某本人在保单责任期间内因结肠癌医治无效而病故,并非描述的意外坠楼身故,不属于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予以拒赔。期间,报案人已知报假案的事实已败露,即提出撤回理赔申请、保证如期如数偿还贷款并签署了《放弃理赔申请声明》。鉴于此,济宁中心支公司暂不追究其当事人法律责任。最终成功拒赔此案,为公司挽回了50万元的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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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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