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为农场主贷款当“保人”

2014-12-05 16:08:00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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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主不需要提供抵押物和担保,只要经过审核后,在人保财险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和意外险,就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的农业贷款。

  家庭农场主不需要提供抵押物和担保,只要经过审核后,在人保财险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和意外险,就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的农业贷款。5月23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政银保”家庭农场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合作项目正式启动。徐州市铜山区政府、人保财险徐州市分公司、邮储银行徐州分行签署了《铜山区保证保险家庭农场小额贷款金融合作协议》,王世涛等两名家庭农场主分别与人保财险徐州市分公司、邮储银行徐州分行签订授信及保险合同。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都对此作出了明确指示,人民银行总行也下发《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金融系统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人保财险徐州市分公司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精神,从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以家庭农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徐州铜山区为试点,积极与铜山区政府、人民银行徐州分行、邮储银行徐州分行,以及市金融办、市委农工办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由徐州市铜山区政府、人保财险徐州市分公司、邮储银行徐州分行三方合作,推出徐州市铜山区家庭农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金融合作项目。项目操作模式为铜山区政府通过财政出资,在邮储银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资金500万元,并通过区农工办向银行推荐贷款客户,邮储银行经过贷前审查,可向小额贷款用户提供累计5000万元的小额贷款支持,人保财险为借款人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和借款人意外险,确保政府及银行投放的贷款资金安全。

  项目实施细则采用风险共担机制,政府、邮储银行、人保财险分别承担逾期贷款本息损失责任的10%、20%、70%,贷款对象为家庭农场主及农业种养殖大户(无抵押物),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的资金用途,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户,保险期限1年,贷款保证保险保费为借款人贷款本息2%,意外险保费为借款人贷款本息1.5‰。

  该项目不仅让农户获得了融资保障,切实解决农户生产发展中的资金难题,而且使银行贷款逾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政府也提高了社会信誉,有效推动了农业经济发展。目前,在铜山区备案的家庭农场主共计285户,区农工办首批推荐了26户家庭农场主,邮储银行铜山支行和人保财险铜山支公司共同进行了实地贷前调查,共有16户获得授信资格,授信额度约300余万元。第二批推荐的127户家庭农场主及种养大户,邮储银行及人保财险公司将逐步进行项目推进。年内预计将投放家庭农场小额贷款4000余万元,形成签单保费接近100万元,可以极大缓解铜山区家庭农场主及种养大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同时还可以有效带动徐州市所辖其余6个县(市、区)的农村小额贷款金融合作工作深入推进。

  下一步,人保财险徐州市分公司将把该项目作为公司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课题和举措进行战略性推进,努力发挥保险在金融领域特有的风险管理功能,全力支持和促进家庭农场主及农业种养殖大户的融资环境改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把铜山区家庭农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试点工作做成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精品工程,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化、人性化、高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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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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