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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办大事,积极培育优质科技型企业,拉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特整合山东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金融资源,组建“山东省创新创业共同体基金联盟”(以下简称基金联盟)。
一、联盟宗旨
基金联盟以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为宗旨,建设数据增信平台,在企业生产经营、社会义务履行、科技项目执行等大数据基础上,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增信模型,在共同体之间实现互认;聚集每个共同体“金”要素组成共同体基金联盟,探索“数据增信+产业信任”金融创新模式,通过技术合作、产业信赖,联盟基金无抵押无担保投入,同步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内外并举、多方联手,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基金公司和政府等多方参与,以资金、技术或成果、土地等多种要素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金融生态。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突出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各级政府、共同体、园区载体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搭建基金与企业投融资对接平台,为共同体体系内的企业提供融资方案。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推动的基础作用,更大力度发挥政府对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结合的基础性配置作用。鼓励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与商业辅导,畅通政府与基金沟通合作机制,为基金投资项目的落地提供支持。
(三)创新发展,系统集成。根据科技型企业的生命周期,支持各共同体基金及金融投资机构形成系列化服务和产品,努力满足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对共同体“金”要素资源进行整合,探索“数据增信+产业信任”金融创新模式,形成资源集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三、组织架构
联盟接受山东省科技厅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秘书处是联盟的常设机构,负责开展联盟日常工作,对联盟成员负责。专家委员会作为联盟的咨询机构,由具有较高科学技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专家组成,是联盟的科学技术咨询评议机构。专家委员会构成为5-7人,包括非常任专家(产业专家、行业专家等),以及常任专家(包括法律、财务、投行、技术尽调等)。联盟秘书处负责对接专家委员会成员,组织开展咨询评议工作。
五、运行与管理
(一)联盟的加入与退出
基金联盟将集聚山东省创新创业共同体产业基金和银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联盟会员采用定向邀请和加盟申请的方式进入联盟;联盟成员可申请退出联盟,违反联盟章程的以除名的方式退出联盟。
(二)基金投向
基金联盟将打破共同体的界限,针对共同体内和共同体间的优质科技项目、企业进行投资。在共同体推荐项目中,择优建立项目库。每个共同体基金须拿出一定投资额度建立虚拟资金池基金,由联盟调配。
(三)投资流程
第一步,推荐。投资项目优先在各产业共同体内部投资转化。需要联盟投资的企业项目须经所属产业共同体或科技厅指定的其他机构推荐,秘书处初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库。各共同体负责各自推荐项目投资流程的基础性工作,包括项目材料、尽调报告等资料,相关材料报送至联盟秘书处备案。
第二步,增信。通过共同体联盟设立“投、贷、保、补、奖、评”一体的金融增信平台和评价体系,进行审核、授信,形成授信额度。必要时,秘书处可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
第三步,谈判。投资谈判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投资额度确定后,优先使用所属产业共同体基金投资,其次启用虚拟资金池基金。投资收益由各投资方单独协议约定。
基金联盟投资流程如下图所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会同各地共同体主管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基金联盟的组织领导,对基金联盟发展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联盟各成员单位各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务沟通协调工作,联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杜绝“空占名额”,营造联盟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强化金融支持。采取“孵化+投资”的模式,直接对基金联盟在孵企业进行投资。对合作银行为联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进出口企业融资等融资项目,给予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政府建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优先支持基金联盟成果在山东落地转化。支持各地依托基金联盟组建科技金融集团,打造综合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