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减少重复征税 中小企业普遍减负

2013年08月02日 10:13作者:记者:李兆辉来源:大众网

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已在全国推开,同时也拉开了我省营改增改革的大幕。我省营改增试点准备和进展情况如何?试点政策有哪些?对试点企业带来什么影响?下一步如何实施试点改革?8月1日,大众网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3位财税部门负责人对当前营改增试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

  大众网济南8月1日讯(记者 李兆辉)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已在全国推开,同时也拉开了我省营改增改革的大幕。我省营改增试点准备和进展情况如何?试点政策有哪些?对试点企业带来什么影响?下一步如何实施试点改革?8月1日,大众网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3位财税部门负责人对当前营改增试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

  进展:

  “营改增”试点8月1日启动,9月1日后纳税申报

  去年10月,省政府成立了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扎实有序开展各项试点准备工作。

  截至7月31日,经地税、国税部门和试点纳税人三方确认,目前我省参加试点的纳税人达6.55万户(不含青岛市),其中一般纳税人0.8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5.71万户。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营改增试点于8月1日按时启动、顺利上线、成功实施。8月1日0时,全省首张广告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山东广播电视台顺利开出,众多媒体见证了我省营改增试点成功启动的历史一刻。

  试点纳税人税收征管交接,是营改增试点的重中之重,也是难点所在。为确保8月1日新旧税制顺利转换,我省税务部门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刘景溪表示,这次改革是否成功有两个关键标志:一是8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二是9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顺利实现纳税申报、税款入库。

  对此,国税部门感到压力很大,需要做好大量艰苦细致的准备工作。比如,要逐户核实试点纳税人名单及信息,及时做好试点纳税人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工作;提前做好综合征管、防伪税控等相关系统的升级完善工作,完成税控系统运行环境准备;搞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发票测算核定和印制、税控器具的过渡衔接工作;强化纳税服务,开展试点政策培训,搞好试点纳税人实务操作辅导,纳税人可以通过山东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省国税局门户网站了解具体政策、业务内容;搞好征管衔接,签订扣款协议,完成纳税申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等系统测试;模拟运行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及时稳妥处理各类紧急、突发涉税事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服务出口退税专项行动。

  作用:

  超九成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小规模纳税人平均降幅40%

  于国安对记者讲,营改增是继分税制改革之后最受瞩目的重大税制改革之一。改革的目的,是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但其深层次目标更具前瞻性和战略性,就是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持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实施营改增,有利于减轻我省纳税人负担。从前期试点省份情况看,超过90%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平均降幅达40%,成为此次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至于少数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多与试点行业过窄而导致抵扣不足有关。随着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这一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据测算,今年8月1日起将“1+7”行业试点扩大到全国,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我省实施营改增,纳入试点的中小企业普遍减负,尤其是小微企业,受益受惠更加明显。同时,对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讲,也会从购买试点纳税人服务当中,获得相应的增值税抵扣空间。

  实施营改增,有利于我省转方式、调结构。当前,我省经济正处在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相比,我省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仍有较大差距。对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税负,拓展业务领域,大大增强服务业的竞争力,加快构建山东特色的服务业体系。

  目的:

  “营改增”减少重复征税,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

  为什么要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于国安分析,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初步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税制度框架,形成了增值税主要对货物征收、营业税主要对服务征收以及消费税对部分货物进行调节的流转税制度。这一制度在有效组织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税制并行、抵扣链条不完整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越来越突出。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增值税改革,以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为目标,在坚持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等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先试点、分步走、逐步推开、循序渐进的方式,全面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最终取代营业税,以建立起国际通行的规范化增值税制度。

  通过营改增,打通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可以给制造业带来明显的“溢出效益”,降低制造成本,鼓励科技创新,推动主辅分离,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营改增对试点企业向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有利于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规模,增强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水平。

  范围:

  试点行业“1+6”扩至“1+7”,先试点后推广可控风险

  增值税具有“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特点,改革在全国、全部行业一次性推开固然很好,但营改增复杂性强、影响面广,涉及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一次性全面推开风险太大,采取局部地区、局部行业先行试点,再加速推进、全面铺开的方式更为稳妥。

  国务院选择上海市先行先试,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去年7月25日,国务院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将试点地区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市。今年4月10日,国务院又决定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同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如果说,去年是营改增的“启动年”,今年则是“深化年”,标志着营改增改革进入了加速推进阶段。

  今年8月1日,国家实施营改增“双扩围”,在扩大地区试点的同时,将试点行业由“1+6”扩大到“1+7”,试点纳税人究竟享受哪些政策?

  于国安回答说,这次营改增“双扩围”:一是扩大地区试点,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去年的9个省市扩大到全国范围;二是扩大行业试点,由去年的“1+6”行业,扩大到当前的“1+7”行业,其中,“l”是指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是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6个子行业,“7”则是部分现代服务业在“6”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广播影视服务1个子行业。

  将来: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完成,营业税最终将被增值税取代

  实施营改增,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目前,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涵盖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等9个行业。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完成,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最终将被增值税取代,中央与地方收入如何划分、地方缺少主体税种等问题会更加突出。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同时,还要积极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不过,现阶段试点实施后,营业税仍然是地方的主体税种。张洪军表示,“1+7”行业的纳税人,8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实际上是7月份的,因此还应继续在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除“1+7”试点行业外,应缴纳营业税的其他行业,仍需继续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各级地税机关将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管理,一如既往地做好营业税的各项征管工作。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安蕾蕾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