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恒安客户月 > 济南机构

[山东]新《保险法》实施在即,哪些变化与咱有关?

2009-10-12 16:53:00    作者:王露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10月1日起,修订后的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由于新法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并对保险人和监管机构设立了更多的“紧箍咒”,因此受到了多方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众多普通消费者对新保险法依然不是十分的了解,“新保险法到底新在哪里?将带来哪些方面的变化及保障?”许多人都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新版的《保险法》与旧法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在日前恒安标准人寿山东分公司开展的客户体验月的烟台活动现场,该公司的保险专家向咨询台前的市民这样解释。
    “新《保险法》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这样的规定不仅有利于督促权利行使,稳定保险合同关系,而且对于长期人身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其次,进一步规范了理赔流程和时限。此前如果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理赔上存在异议,理赔就被搁置下来,而新《保险法》则对理赔时间做出了明确限制。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准入、服务规范等,新《保险法》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新《保险法》还增加了有关特殊情况也能获赔的条款。”恒安标准人寿的保险专家对新保险法耐心细致的解释博得了在场市民的阵阵赞许。
    据了解,9月以来,恒安标准人寿山东分公司在我省开展了以“更多了解、更多信心”为主题的客户体验月活动,在恒安标准人寿机构所在地的潍坊、淄博、威海、临沂、济南、烟台、济宁等城市纷纷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配合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走进各个社区进行宣传,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新《保险法》对普通消费者带来的实惠,更充分的了解寿险的功用与意义。
    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各个社区,他们设置了现场答题咨询处,准备了环保购物袋和雨伞作为参与奖励,采用了形式多样的方式与消费者进行沟通,让他们更好了解新保险的功用与意义,同时现场对消费者答疑解难。“我们希望通过倡导在新《保险法》中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条款,来践行一家寿险公司的企业责任,让保险真正能像一把伞一样为每个家庭遮风挡雨。”该公司负责人表示。

张元亮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