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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立法取得重大进展

山东地方金融立法进入2015年全省一类立法项目。省金融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历经一年努力起草完成了《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起草论证过程中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征求了22个省直部门和17市政府意见,同时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并借助媒体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目前,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一旦成功立法,这将是国内第一部涉及地方金融监管等实质内容、具有开拓意义、全面营造和维护金融发展环境的省级金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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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蹄疾步稳成果丰硕

2015年是山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加速推进、全面发力的攻坚之年,也是政府和社会合作项目遍地生根、开花结果的丰收之年,实现了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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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动规模企业改制对接资本市场

2015年4月15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见》,通过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促进我省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为有效对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和发展空间创造条件。 《意见》提出实施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五年行动计划”。自2015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到2019年年末,力争实现全省50%以上的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改制企业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对接资本市场的基本条件。通过5年努力,使我省股份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数量明显增多、质量明显提升,资本市场融资总量占全省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达到20%以上,全省经济实力和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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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金融合作在山东先行先试

2015年10月31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消息称,中韩金融合作取得新进展,双方同意将目前在青岛市开展的企业自韩国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推广到山东全省,以降低中国企业融资成本,便利韩国银行机构有效管理其人民币资金。同时,双方考虑在山东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山东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和韩国柯斯达克(KOSDAQ)市场合作。上述措施全面启动实施之后,将把我省金融改革开放推向新的阶段。 自2010年6月山东成为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批试点地区后,韩国一直作为山东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重点开拓地区,目前我省已在鲁韩双边本币结算、中韩货币互换项下韩元贷款业务及对韩跨境人民币借款业务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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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山东外经贸打响稳增长攻坚战

2015年全球经济一波三折,山东省外贸稳增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应对严峻形势,我省出台各项措施,打响外贸稳增长攻坚战。省内工行、中行等商业银行为外经贸企业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如工商银行对进出口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将授信和业务批复同步进行,效率得到很大提升。 同时,我省建立贸易融资项下风险分担机制,对贸易融资担保风险予以补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鼓励担保主体为重点进出口企业提供增信提级服务,对贸易融资项下担保风险,由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主体按照1:2:2:5的比例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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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基本完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农信社62家未改制机构全部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标准,其中挂牌开业21家、已通过银监部门审核验收23家,获准筹建18家,剩余18家也全部达到银行化改革的条件。我省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基本完成,标志着全省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过程中,我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目标,指导各改制法人机构通过鼓励引导、集中推介、上门募集等方式,优先引入认同服务“三农”战略、追求长期投资价值的本地民营资本和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投资入股。同时还积极引入省管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先后促成6家省属企业投资入股9家拟改制农信社。经过改革,农信社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经营管理迈上了新台阶。截至2015年末,全省农信社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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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场建设成为我省市场经济发展新亮点

2015年,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以实施增资扩股、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做大市场规模,做精融资产品,做优服务功能,做通转板渠道,市场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截至2015年底,挂牌企业突破600家,达611家;托管企业763家,展示企业4500家;为企业累计融资近200亿元,其中直接融资63亿元、股权质押融资32亿元;推出了“齐鑫投”、“红牛金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全国股转系统建立了批量转板通道,共24家挂牌企业成功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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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中泰”系机构建设蔚为大观

9月26日,经核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改制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吹响了公司二次创业的号角,公司站在以推进IPO上市为主线的历史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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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型金融服务为“双创”注入新动力

省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先后召开3次会议,推动试点工作展开。2月3日-4日,省政府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6月30日至7月1日,省政府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郭树清、王军民、夏耕、赵润田等参加会议,调度前期进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11月11日、12月4日,省政府分片召开试点工作调度会,进一步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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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资金融机构发力齐鲁银行挂牌新三板,鲁证期货率先上市

2015年7月7日,中泰证券控股子公司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鲁证期货")赴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作为国内期货行业首家真正意义的上市公司、香港联交所首家以期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及山东省首家境外上市的金融企业,鲁证期货此次H股上市,受到了各方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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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落地推动青岛加快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自2014年正式获批以来,在争取创新政策、营造发展氛围、吸引机构落户等方面成绩斐然。2015年11月6日,青岛市印发《关于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青政办发〔2015〕24号),出台20项创新举措,继续加快推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新政策覆盖面更广泛,对各类财富管理基金等新型金融机构落户的补助统一纳入到一个政策文件中,并加大了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和设定、区域性管辖机构的扶持力度,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同时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开设“绿色通道”,支持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入使用。新政策还首次将金融创新纳入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奖励范畴,设立青岛市金融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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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只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功效初显

2015年初,我省首只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即山东省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并参股设立了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山东中泰天使创业投资基金两只子基金。两只子基金规模均为5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各出资1亿元,主要投资于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和拟挂牌企业,同时兼顾“新三板”挂牌和拟挂牌企业,目的是大力培育挂牌企业主体,促进我省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目前,两只子基金进展顺利,已先后签署合伙人协议,进入实质性项目投资运作阶段。截至2015年上半年,省级已发起设立17只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分两批成功发行84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发行各类债券155只,融资16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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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唯一试点省份

2015年2月初,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请示获国务院原则同意,山东成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唯一省份。 在获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之后,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以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致力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到2017年年底,力争初步建立起与山东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促进山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截至2015年11月末,全省27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县(市、区)中,有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参与社员(包括法人社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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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新“国十条”山东版“省六条”实施

2015年4月15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下文简称“省六条”),这是自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出台保险业新“国十条”后,我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推动保险强省建设的有力举措。 “省六条”提出,运用保险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三农”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更多引入保险资金,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作用,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优化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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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银互动让纳税信用当钱花

2015年以来,济南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主动与当地商业银行联系沟通,联合建立信用贷款激励机制,将纳税信用等级和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机结合,企业可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即可获得高额度的银行贷款,从而有效化解了纳税信用高的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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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商行联盟国内首创风险管理“利器”

为有效助推和加快股东城商行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缩小与国际先进银行业在风险管理和资本运用方面的差距,山东城商行联盟在山东银监局的监管指导下,创造性地提出了各股东城商行联合实施新资本管理办法的思路,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暨新资本管理办法联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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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商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成效显著

2015年,齐商银行以“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商”为定位,在组织架构、激励机制、营销模式、风控体系、产品服务等方面紧紧围绕小微企业设计和实施,针对渠道、市场、担保、人群等4条主线,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了50余款专属产品,逐步树立起“齐商齐行 合作共赢”的品牌优势。马凯副总理称赞其潜心服务小微企业精神可嘉,银监会确定其为“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省政府召开现场会推广其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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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机构建设实现新突破

2015年是我省完善金融业态的丰收之年,实现了省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的零突破。一是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进行了增资扩股,在开业首年超额完成年化净资产收益率8%经营目标。二是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既是山东省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也是全国第一家以商用车为主的汽车金融公司。三是分别由浪潮集团和威海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填补了我省金融租赁业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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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三板”挂牌企业超300家

  截至2015年末,我省“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36家,居全国第六位。2015年度新增挂牌企业239家,新增发行170次,募集资金61.2亿元。我省企业新三板挂牌总体呈现行业分布较广、融资规模增长较快、创新创业企业众多、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占主导、区域分布不够均衡等特点。省金融办深入推动“新三板”挂牌工作。加强组织推动,注重培训引导,多次举办挂牌培训会议,积极协调各市、县(市、区)与全国股转系统对接。强化政策引导,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加强战略协作,与全国股转系统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培育挂牌资源,夯实发展基础,推动拟挂牌上市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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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支持山东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发力

2015年7月24日,保险资金支持山东经济转型升级暨项目对接签约会议在济南召开。中国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省政府夏耕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共推荐我省拟引入保险资金重点项目132个,涵盖基础设施建设、省管企业改革和投资项目、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金融创新示范县重点项目等多个领域,概算总投资4049亿元,其中现场签约项目9个,协议金额达到4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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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成为全国首家新三板挂牌城商行

2015年6月30日,齐鲁银行正式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代码为832666,成为全国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主板暂停商业银行上市8年来首家成功对接的中小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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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效益获历史最好成绩,中泰证券"十二五"划上圆满句号

2015年是中泰证券"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创造公司发展历史的重要一年。公司以建设系统重要性现代投资银行为目标,以推进IPO上市为主线,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历史性突破,资产总额1358.65亿元,同比增长61.23%,比同行业增幅高5%;营业收入153.01亿元,同比增长160.49%,比同行业增幅高40%;利润总额80.19亿元,同比增长219.10%,比同行业增幅高60%;实缴税金41.54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28 倍,同时也是山东省税收幅度增长最快的企业。公司在券商分类评价中获得最高级别的A类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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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机构协会成立并统一行业标识

2015年3月31日,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成立,标志着我省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更进一步。为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制定了《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对行业标志的使用和管理、民间融资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行业标志的保护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山东成为国内首个统一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的省份。 截至2015年11月末,全省已开业民间融资机构481家,注册资本261.56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436家,注册资本260.13亿元,投资余额232.91亿元,融资余额16.58亿元,累计投资763.85亿元,累计募集资金47.98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45家,注册资本1.43亿元,累计登记资金需求74.63亿元,累计登记资金出借39.74亿元,累计成功对接33.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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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小额贷款行业标识实现统一

2015年,山东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聘请专业设计团队制作了“山东省小额贷款行业标识形象识别系统”,并于6月份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使用。山东省小额贷款行业标识形象识别系统包括基础系统、办公系统、导示系统,内容涉及行业名称、行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案、宣传口语、办公事务用品、广告媒体、交通工具、衣着制服、旗帜、招牌、标识牌、橱窗、陈列展示等,受到了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致好评。小额贷款行业标识的统一对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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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

2015年10月2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金融办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共同印发了《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鲁金办发〔2015〕24号),首次将地方新型金融组织纳入全省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范围。较之前的考核办法,本次修订后的办法主要增加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新型金融组织、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考核,重点考核其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考核工作分年度进行,一年一考核、两年一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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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发放到位

  为更好的鼓励和引导地方金融业发展,2015年省政府共发放7200万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引导资金,重点对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业绩突出的地方金融企业和小贷公司,在海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募集(IPO)的企业以及在新三板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的企业进行补助。资金的发放,在地方金融业能力建设和金融创新引导推广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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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在省政协会议上为我省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呼吁

2015年,在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会长于维利作了题为《发挥民间金融优势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发言,省政协委员、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副会长蔡绪旺提交了《关于支持新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引起了大会的高度重视,也大大提高了我省民间金融的社会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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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按照山东“金改22条”关于探索研究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要求,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意见,围绕实体经济发展,立足区域优势产业,依托资源要素禀赋,稳步开展试点工作,并推动扩大市场规模、优选交易品种、探索交易模式、提升服务功能,逐步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方向发展。目前,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6家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开展试点,交易品种分布在农产品、化工、板材、金属、能源等多个行业,2015年交易规模超过500亿元,产业客户达1163家,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了现代化的采购与配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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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报告(2015)》

2015年,山东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与山东大学、山东宏观金融研究院合作出版了《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报告(2015)》。《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报告(2015)》是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作为研究对象的第一个出版的研究报告,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实践研究价值和见证意义,是多方面了解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的一个重要窗口,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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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出贸易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2015年,全省外贸稳增长压力巨大,我省积极研究建立了由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主体按照1:2:2:5的比例共同承担的贸易融资项下风险分担与补偿工作机制。这一机制,由事后补偿延伸到事前增信、事中管理、事后补偿,由银行机构独自承担风险扩大到多方共担,扩大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体现了市场化、多元化风险分担的要求。该机制在推动贸易融资工作方面尚属全国首创,并受到了汪洋副总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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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专题研讨班

2015年4月21日-23日,由省委组织部、省金融办和山东保监局主办的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专题研讨班在济南举办。夏耕副省长出席研讨班结束仪式并讲话,他指出,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保障民生的有力支撑,是应对经济社会风险和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险的功能作用,把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推动我省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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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融业增加值两年增加39% 提前达到“十二五”目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两年以来,全省金融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1936.11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2692.55亿元,增长了39%;金融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提前达到了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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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

2015年4月23日,为进一步优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环境,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质量,增强小额贷款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省金融办出台《关于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的通知》。 《通知》提出,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增资扩股,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小额贷款公司优化重组,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之间通过兼并、联合、股权转让、经营托管等多种形式进行优化重组,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多元化融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创新经营模式、突出经营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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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云南省金融办签订《深化滇鲁金融合作的协议书》

2015年8月20日,省金融办组织召开了首届滇鲁金融合作产融对接座谈会,并与云南省金融办签署了《深化滇鲁金融合作的协议书》。双方将重点加强在推动两地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开展产融合作、支持入滇设立地方新金融组织、加强人才交流、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和课题研究等5个方面合作与合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启金融业常态化、制度化交流模式,共同打通产融结合通道,更好地促进两地经济金融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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