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商业车险费率机制与风险更加匹配

2015-07-07 12:59: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王爽

  日前,中国保监会密集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记者从山东保监局了解到,山东作为首批六个试点地区之一,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将于年6月1日停止使用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报批启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司、平安财险山东分公司、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中华财险山东分公司等多数保险公司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刚刚通过山东保监局验收,但还没有实际出单。

  根据此前报道,5月20日,首家实施费改新政的阳光财险广西柳州中心公司开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第一保。投保的私家车斯柯达昊锐的商业车险保费由去年的2611元降至今年的2383元,保费下降约8.7%。保费降低是因为该客户近两年无出险记录。阳光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初期,公司采用行业示范条款,未来将积极探索商业车险创新条款。

  在此之前,我国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主要基于2006年中保协制定的ABC三套标准,各保险公司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执行,条款之间差异不大。

  针对新旧版车险条款费率的不同,山东保监局财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是条款方面,旧版本虽然有ABC三套标准,但责任范围和费率水平基本一致,差异不大;新版本是要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条款形成机制,允许保险公司选择使用行业示范条款和开办创新型车险条款。二是费率方面,旧版本行业内最低标准就是7折,新版本则是建立以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为基准、保险公司自主确定附加费用率和部分费率调整系数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折扣也会更低。

  据了解,上述阳光财险提到的行业示范条款,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的新的综合示范条款,未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将推出全面型、基础型示范条款。

  新综合示范条款保费的计算规则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订的费率基准(费率基准编号为F2015102)执行,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5%。阳光财险拟订的自主核保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和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均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

  山东保监局上述人士说,不难看出,新版的显著特点是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由行业协会统一测算的基准纯风险保费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车型定价方式,不同风险的车型对应不同的基准纯风险保费,保费与随车因素密切相关。同时,基准纯风险保费还会根据出险频度、维修成本波动、人伤赔偿标准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费率调整系数方面,随人因素得以强化,使保费更加“贴近”风险,例如“无赔款优待因子”将对连续多年不出险的客户有不同程度的折扣,而驾驶习惯较差、出险次数多的客户享受不到优惠。因此,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而开车“任性”的车主则可能需支付较高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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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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