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要有保险新业态

2015-07-07 12:40:00来源:大众网作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永健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永健

    山东保险业保费规模稳居全国第三位,但与先进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2014年我省保险深度为2.45%,低于全国3.18%的平均水平,整体上呈现“大而不强”的特点。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据测算,我省保费收入需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速,才能实现保险深度5%的发展目标,保持年均15%以上的增速,才能实现保险密度3500元的发展目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意见》突出强化了保险业服务全局的作用,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发展现代保险业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使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意见》切实拓宽了保险服务领域,对于保险工作中一些多年来想突破、收效不明显的领域,均有了突破性进展。同时,《意见》专门安排一章用于完善支持政策、优化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环境,健全完善了对保险业的扶持政策体系。

  应该看到,现阶段经济新常态下,保险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集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于一身,通过加快自身创新发展,可以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提供有效的支持保障。从我省的现实情况出发,首先是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建立科技保险制度,能有效缓解企业面临的创新困境,推动发展科技创新,提高社会生产力。《意见》出台后,一方面要大力宣传科技保险,让高新技术企业真正认识到科技保险在管理风险、分散风险中的重要作用,进而促进潜在的科技保险需求转变为现实的投保行为;另一方面要制定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落实补贴措施,引导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保险服务,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

  在解决社会融资难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政银保合作,利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者提供信用增级,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有利于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难问题,对增强全省经济发展活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保险资金引入力度。保险资金投资山东重点项目建设,不仅可以有效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而且有利于保险公司增加长期投资收益。近年来,我省引入保险资金支持省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已引进保险资金504.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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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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