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强力推进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

理顺体制机制 突出先行先试

2013年08月15日 16:13作者:沂水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来源:大众网

近年来,沂水金融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为抓手,坚持把金融业作为县域经济的核心来提升、作为服务业的重点产业来培育、作为实体经济的生命线来保障,努力打造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生态安全区和区域金融强县。

  近年来,沂水金融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为抓手,坚持把金融业作为县域经济的核心来提升、作为服务业的重点产业来培育、作为实体经济的生命线来保障,努力打造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生态安全区和区域金融强县。工作中,通过“树立一个理念、搭建一个平台、完善一个机制、营造一个环境”,不断理顺体制机制,突出先行先试,放大金融效应,加快金融创新,构建起组织健全、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经营稳健、监管有力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2011年被列为“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模范奖”。2012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44亿元、各类信用总量余额224亿元,分别比年初新增39亿元和56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143.6%;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160亿元,比年初新增41亿元;全县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新增额四项指标均居临沂市九县第一。

  一、强化一个理念:树立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第一推动力的发展理念

  近年来,沂水县迎来了新一轮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金融是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主导力量和根本手段。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有利于为加快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对此,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上下,特别是金融系统牢固树立正确的金融发展理念,积极顺应经济发展需要,科学把握货币政策内涵,充分发挥金融对优化资源配置、对转方式、调结构的引领作用,对经济增长的保障作用,开创了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同兴共荣的“双赢”局面。2012年末的人民币存款余额和各类信用总量余额分别比2006年增加168.5亿元和186.7亿元,年均增长21.6%和34.8%,余额、新增存贷比分别由2006年末的49.4%、51.8%提高到2011年末的91.8%、143.6%。

  二、调顺一个机制:健全完善了政策配套、执行有力的金融工作推进机制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金融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全县建立起了政策配套、执行有力的金融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在全市率先设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并将上市办整体合并到金融办,为正科级行政机构,编制8人,具体负责全县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在乡镇设立了金融工作联系点,挂靠乡镇经贸办(有8个乡镇单设了金融办)。同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协调机构,研究制定了《加快金融业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全县经济科学跨越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提出了金融工作“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思路,把金融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纳入了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完善了金融工作联席会议、调度分析会议、政银企对接会议等制度,定期组织金融机构研究政策,分析形势,结合全县产业提升,重点项目推进,积极寻找信贷增长点和增加信贷投放的有效途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银企合作、社会参与”的金融工作新格局。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金融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把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与政府性存量资金、社保资金相挂钩,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激发了金融机构竞相投放的积极性。近年来,县财政用于金融工作的奖励资金达1300万元,其中2011和 2012年奖励均超过300万元。四是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县财政每年至少安排5000万元,用于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奖励、过桥资金、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对县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等新型金融创新组织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在办公场所使用、个人所得税扶持、政府调控资金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

  三、丰富一个平台:搭建了功能完善、运作规范的金融服务平台

  目前,沂水县辖区内已累计发展各类金融机构53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融资性担保机构3家,新型金融组织7家,证券营业部1家、期货营业部1家、保险机构29家,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辅,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为补充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平台由此搭建而成。一是政银企合作紧密有效。建立了金融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对重点项目信息,在信息平台上适时发布,促进项目与资金对接。定期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会、调度分析会,引导金融机构科学把握宏观调控政策,围绕“投量、投向、投速、投效”四个重点,合理调整信贷节奏,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近年来,累计达成贷款意向350亿元,资金到位率达90%以上。2011年、2012年政银企合作推进会上落实银企对接资金达71.8亿元和 88.8亿元。二是金融服务创新扎实推进。为改善县域金融环境,丰富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加快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先后引进设立了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浦发银行为山东省县级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融资服务公司4家(全省第一家)、担保公司3家。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目前,已发展到212家(姚店子聚福源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全省第一家),累计互助资金1.2亿元。同时,为全面提升农信社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今年我县启动了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工作,作为全县金融创新工作的重点之一,计划今年6月底前农村商业银行挂牌。三是保险业管理规范有序。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市场监管,不断完善保险社会管理服务功能。四是资本市场健全活跃。不断强化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出台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完善了上市融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形成了高效有序、梯次推进的直接融资格局。目前,全县共有上市公司4家,累计融资7.2亿元;上市后备资源企业10家。

  四、优化一个环境:营造了健康有序、安全高效的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区域投资软环境和社会诚信度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沂水县始终坚持“你投入、我支持,你发展、我保障”的理念,只要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投入,县里就不惜重奖;只要各行社发展业务,增加信贷投放,县里就有责任全力以赴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一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县里成立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协调机构,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不良贷款处置的政策措施,由纪检监察等部门牵头,重点对公职人员涉及的不良贷款进行约谈清收,积极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二是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建立完善了逃废金融债务“黑名单”信息共享库,开展了一系列金融涉诉案件集中执法活动,对有偿还能力故意拖欠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点强制清收。2009年5月份,因金融危机导致一家小食品企业法人徐某为逃废银行债务外逃到广西,县政法部门仅用了八天时间就将其抓捕归案。此举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对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近年来,全县金融案件执结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三是积极规范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了规范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发展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会同工商部门从源头上对一些非法中介进行依法清理和查处。四是强力推进“信用沂水”建设。围绕创建县域金融安全区,以政府信用示范为先导,以企业信用为重点,以个人信用为基础,深化信用环境建设,建立了信用征集、评价机制,全力打造信用企业、信用政府和信用社会。截至2012年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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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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