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要熟知的六大事项

2016-06-23 21:30:00来源:中国证监会作者:

  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当了解期货交易的以下特点。

  1.交易标的标准化。期货交易的标的——期货合约是高度标准化的,在合约中,除了合约价格外,其他内容都是标准化的、既定的,投资者不需要就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2.场内集中竞价交易。期货交易的所有买卖指令都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集中竞价成交。

  3.保证金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只需要按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即可进行数倍于保证金的交易,也就是杠杆交易。  

  4.双向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期货合约开始交易,也可以通过卖出期货合约开始交易,既允许先买后卖,也允许先卖后买。  

  5.对冲了结。投资者只要对前期建仓进行平仓即可结束交易,一般不需要交割。  

  6.当日无负债结算。每日交易结束后,计算投资者所有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并据此进行资金划转,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及时补足。  需要强调的是,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本质区别是交易目的不同,以及由此导致的功能作用不同。实务操作上则表现为现货交易场所和期货交易场所的实物交割率不同。现货交易以转移商品所有权为目的,交易的履行通过实物交割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功能是实现商品的流通;期货交易不以转移商品所有权为目的,绝大部分交易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的功能是发现价格、转移风险。  

  相比于期货,股票交易属于现货交易,交易标的实际上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在交易过程中,股票交易采用全额的现金交易,不存在资金的杠杆效应,在交易方式上一般只能先买后卖,不需要中途追加资金,账面盈亏不是每日结算划转,还可以长期持有,没有到期交割要求,不实行强行平仓、强制减仓等制度。由于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有明显区别,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一定要了解期货交易的特点。一些有过股票交易经历的投资者有时容易按照买卖股票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这种交易方式会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对此,需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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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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