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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融业携手法信通平台发布首批“老赖”名单。公布的首批名单共包括济南新北方车辆销售公司、山东荣和汽车科技公司、苍山县顺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临沂万全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全益食品有限公司等在内的40家法人以及杜庆娟、史会华、张鹏、杨涛、李辉杰、刘建、王瑞等66名自然人被列入首期金融业“老赖”名单。“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共收录典型“老赖”信息近80万条,发布悬赏金额累计500余万元,现已具备网上查询、实名举报、信息发布等多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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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多元化解决金融纠纷有效途径。仲裁适用于与信誉良好、长期合作的客户订立的信贷合同;法律关系简单明了、担保手续完善且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债务人具有和解意向或可能,需要法律确认的情形;金融机构已经准备内部核销,需要有关法律文书的情形;其他需要利用仲裁快捷、保密、专业、经济的特点解决的纠纷。选择仲裁可事先约定,也可事后签订仲裁协议,仲裁事项既可以是全部合同内容,也可以是合同的部分内容,尤其是要注意选择的仲裁机构应当明确,仲裁机构名称尽可能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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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仲裁新规化解纠纷“更高效”。仲裁规则中的一些普遍规定使用于金融纠纷处理,但无法满足金融纠纷所需要的“效率”。金融纠纷尤其是银行借贷、担保案件,绝大多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进入仲裁程序后因为被申请人的送达问题(包括被申请人恶意逃避等),不得不使用公告送达方式,这样既拖延了时间,也影响了处置效率。新规借鉴了国内其他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和实践做法,明确了“经双方当事人约定,送达可以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送达”。另外,新规大大缩短了立案、裁决期限,规定立案时间为申请人预交仲裁费之日起三日;裁决期限为自组庭之日起四十五日。规则明确了补充证据书面质证时限。要求当事人开庭后补充的证据,除仲裁庭认为应当开庭质证外,由对方在三日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