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济南分公司【3.15专题】提醒您:保护自己 远离洗钱

2019-03-14 17:05:00来源:大众网作者:

  洗钱,是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在我国,洗钱主要类型有地下钱庄洗钱、毒品洗钱、集资类洗钱、涉税洗钱、腐败洗钱、新型诈骗洗钱、恐怖融资洗钱、涉黑洗钱等。 

  为远离洗钱,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从事金融活动时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客户信息安全有保障。而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其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危害社会,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随意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不仅会泄露自身信息,而且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其非法证券活动、金融诈骗、洗钱犯罪的“替罪羊”,产生以下后果: 

  2 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②可能协助他人完成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③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④诚信状况受到怀疑,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3)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规定投资者应当以本人名义申请开立证券账户,不得将本人证券账户违规提供给他人使用。证券账户是您进行证券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证券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违法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操作市场、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证券账户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4)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其最常用的洗钱手法之一,不少人因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却不知实际在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5)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非法证券交易、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应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总之,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6)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7)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为了避免个人财产损失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举报洗钱活动。您可以拨打我公司电话95511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3。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让我们一起做好反洗钱工作,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共创和谐社会。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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