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之环保发布公告 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龚杰卡

2018-11-14 15:34:00来源:鲁网作者:

  13日,记者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获悉,新三板鲁企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之环保.836780 .OC)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张海刚、龚杰卡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张海刚变更为龚杰卡,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据公告,龚杰卡出生于1986 年 9 月,2017 年6月至今任新之环保董事长。自 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 任新之环保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7 年 6 月至今任新之环保董事长。

  记者于公告中了解到今年7月31日,龚杰卡与张海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龚杰卡以16459000元收购张海刚所直接持有的新之环保109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7%),上述股份已于11月8日转让完成。根据张海刚、陆增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双方协商一致,于龚杰卡收购张海刚持有的新之环保1090万股股份完成之日,解除一 致行动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前,龚杰卡直接持有新之环保289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3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龚杰卡将直接持有新之环保1379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9%),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新之环保表示,此次收购系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张海刚个人原因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完成本次收购后,龚杰卡可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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