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装电梯补贴怎么算?济南细则出炉了

2018-03-05 09:14:00来源:鲁网作者:

  鲁网3月1日讯 济南老楼加装电梯补助细则出炉。28日,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

  据了解,截至2月中旬,济南市内五个试点区共计有320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其中116个单元已办理完成规划审查手续;20个单元已经开工建设,其中6部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根据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七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2万元;六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0万元;五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8万元;四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6万元。

  山东省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标准是“按照增设电梯总造价的40%予以补贴,但最高不超过25万”。而济南市的补贴标准则是根据楼层不同直接量化。

  按照规定,享受补贴的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必须位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和南部山区范围内。

  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必须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且属于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

  时间节点上,首先房屋必须是2017年6月20日《办法(试行)》颁布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既有住宅,其次《办法(试行)》有效期到2019年7月20日,因此,目前应该是在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增设电梯审批手续的项目,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资金补贴。

  在申请补贴资金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了申请时间、受理部门、申请材料。细则规定,增设电梯完成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后,增设电梯的出资人应共同授权委托1名申请人,向所在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上,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受理补贴申请后进行审核;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按月进行汇总,编制财政资金补贴计划,提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区财政部门根据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提供的财政补贴申请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汇入增设电梯出资人共同确认的账户。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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