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细化乡村类型 差异化推进乡村振兴

2018-05-14 12:30:00来源:中新网山东新闻作者:

  中新网山东新闻5月11日电(沙见龙)根据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趋势,山东针对沿海、平原、山丘区、滩区、湖区等乡村面貌,将该省村庄分为示范引领、特色发展、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等四种类型,差异化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记者11日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乡村振兴,山东编制完成了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5个工作方案,与该省2018年一号文件配套形成“1+1+5”政策规划体系。当天,该省农工办、发改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上述体系进行解读。

  山东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王宪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当前,山东省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最为突出,农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存在不少短板。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据王宪介绍,山东省提出到2022年,全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取得重要突破,30%的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0年,山东特色美丽乡村整体塑形,60%的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广大乡村“齐鲁风情画”全面展现,全部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是“五位一体”的振兴,应坚持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王宪介绍称,文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对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绿色发展之路、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作出了具体安排。

  记者注意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该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的位置,在相关负责人的配备、要素配置、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考虑农业、农村的发展,以优先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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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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