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严打经济犯罪挽回经济损失23亿余元

2018-05-15 14: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郭威 实习记者 王晓滨
  突出打击主业  护航经济发展
  大众网济南5月14日讯(记者 郭威 实习记者 王晓滨) 今天下午,山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示201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主要战果,公布典型案例和预警提示,通报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系列活动安排。
  近年来,省公安厅深入开展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集资犯罪;洗钱、地下钱庄犯罪;银行卡、银行间债券犯罪;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犯罪;网络传销犯罪;假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七类经济犯罪开展全面监测排查,实施集约化打击,彻底摧毁跨区域犯罪产业链条。
  全省公安机关以护航改革发展,服务“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为职责重心,始终把打击经济犯罪、挽回经济损失置于业务工作重要位置,强化打击防控经济犯罪主业,坚持专业化建设主线,全力维护全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良好环境。 
  

  重拳出击,2017年全省打击经济犯罪成效显著
  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韩杰率先公布了全省打击经济犯罪的成果。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整治,确立非法集资案件550余起,涉案金额5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0余名;
  严打传销犯罪,立案680余起,涉案价值4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9600余万元;
  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立案1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余名;捣毁制假窝点56个,同比增长300%;
  集中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2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1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组织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共立地下钱庄、洗钱案件21起,涉案金额360余亿元;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立案2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余名,涉案价值180余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
  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2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涉案金额9亿余元;
  严厉打击证券期货犯罪,成功破获全国首起配资类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案,法院依法对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判决,开创了该犯罪类型全国首起判例......
  据统计,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立案经济犯罪案件1100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00余名,打击战果成效保持全国领先。
  
  “同时,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系列工作,进一步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积极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7’专项行动。”韩杰表示,2017年,从16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和劝返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8名。今年前4个月,劝返、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4名,省公安机关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庄严承诺。
  发布预警,警示具有代表性的“十种”投资、理财骗局
  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石学鹏通报了以济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泰安某财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代表的数起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的典型案件。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明目诱骗公众上当,越来越多的案件体现出攀附国家政策,以国家倡导的创新、扶贫、慈善互助、养老等政策为幌子从事犯罪活动,欺骗性越来越强。”石学鹏指出,当前互联网传销犯罪活动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公益慈善等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
  石学鹏发布预警,对如下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石学鹏强调,面对经济犯罪日趋多元化、复合化,且呈现风险型特征的严峻形势,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主动进攻,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部署宣传,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系列活动启动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采用现场宣传、访谈直播、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宣讲等形式开展主题为“与民同心、为您守护”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以“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形式,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同时,省公安厅将通过“山东公安”、“山东经侦”微信公众号等及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发布原创微电影《止罪金迷》、微视频《我们一直在您身边》、快板书《天上不会掉馅饼》等防范经济犯罪作品。
  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经济犯罪防范宣传活动,充分借助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日、手机短信、公益广告、微信微博等有效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浅出的宣传活动,有效发挥了“震慑犯罪、揭露违法、警示风险、教育公众”的综合效能。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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