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渔政执法“亮剑”打击涉渔违规违法活动

2018-05-16 09:29:00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作者:任晓萌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为规范渔业生产秩序,打击涉渔违规违法活动,“中国渔政亮剑2018”青岛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已经全面开启。

  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陆地执法巡查(含夜间巡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9台次,执法人员285余人次,检查渔港、码头135个,检查渔船2170艘,检查市场8个;全市海上执法巡查,出动执法船86航次,执法人员590余人次,登临检查渔船87艘,查获违规渔船8艘,扣押回港渔船7艘。同时,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与省(黄岛)第一支队、市边防支队、各区市渔政机构、青岛海事、海警二支队、市港航局等单位联合执法,对李村河(入海口)桥底下停靠滞留的9艘“地笼”船只进行全面清理,并对青岛前海一线海域内港湾、航道的违规渔船、“三无”渔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中国渔政亮剑2018”青岛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将贯穿全年,作为一项常态化以法治渔行动方案,该专项执法行动不仅涉及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同时对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行动、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行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执法行动、近海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整治执法行动、海洋渔船规范管理执法行动等,共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

  其中,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规定,所有应休渔船必须在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停靠休渔,外省籍渔船不得在山东省港口停靠。同时,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并取消涉外入渔申请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同时,要求对近海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整治进一步强化执法监控力度,摸清主要养殖品种质量安全隐患,督促养殖单位和业户健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开展健康养殖,进一步优化我省近海养殖水域滩涂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此外,对船证信息不符、存在故意假冒船名号牌、无法确认身份的“三无”渔船,一律押回港口依法处理,严打严控;依托渔港、码头等船舶停泊点集中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幼鱼比例的执法检查,对装载禁用渔具或网目尺寸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限期更换,对拒不更换使用违规网具的、幼鱼比例不符合规定的,依法处罚;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行为、违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查处,遏制非法开发建设、违规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的行为;对异地挂靠、“脱检”、“船证不符”渔船全面整治,规范渔船标识管理,强化海洋渔船安全监管。

  (记者 任晓萌)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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