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有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2018-10-24 09:11:00来源:水母网作者:林芋竹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莱阳梨、莱州梭子蟹、烟台绿茶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位居全省第二。近年来,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大申请、监管、推广力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成立9个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 

  据悉,自2002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围绕特色优势产品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调研论证,规划保护工作,按照梯次培育,统筹推进的原则,对条件成熟的产品积极开展申报保护工作。市、县政府为此先后成立了9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领导推进和申请力度。在申报保护过程中,注重将产品冠以“烟台”、“龙口”等地名,并尽可能扩大保护区域,推动产品和地域的知名度、影响力共同提高,着力打造具有烟台特有元素的城市名片。

  为提高产品确保整个申报和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拨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同时,市领导定期调度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向上级的汇报沟通,参加产品审定答辩,为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龙口粉丝列入“中欧10+10”国际互认产品之一 

  目前,仅烟台葡萄酒就有3个中国名牌产品、8件中国驰名商标、10个山东省名牌产品、16件山东省著名商标和2个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龙口粉丝由于监管工作到位,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首批“中欧10+10”地理标志国际互认产品之一。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烟台苹果、烟台苹果参与“中欧100+100”地理标志国际互认工作。

  为了保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独特品质,市质监部门着力在标准准入、产品监管等方面强化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下大气力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质和声誉。制定了龙口粉丝、烟台苹果和烟台葡萄酒的国家标准,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省地方标准以及一系列针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种植、养殖以及生产技术规范,使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有标准可依,为规范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奠基了基础。帮助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把关和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纳入市级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督导企业落实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在名牌争创、省、市长质量奖申报等工作中对纳入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优先培育帮扶,引导企业不断走质量效益的路子。

  持续加强改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据介绍,我市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需要考虑地域代表性,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总量,相对于其他品牌创建需要投入更大精力开展挖掘培育工作,我市目前后续申报资源不多;冒用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执法打假,特别是跨省市打假力度,维护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声誉方面还不够;个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宣传力度不够大,企业使用专用标志积极性不高,品牌价值还有待充分发挥,在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际化应用方面效果还不明显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市质监局加大全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保护力度。充分认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作为含金量较高的区域品牌在提升地区影响力,延伸地方产业链条,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从资金引导、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引导县级政府加大本地域特色产品的挖掘整理和筛选培育力度,不断丰富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资源。目前,莱州月季、海阳白黄瓜等产品具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基础。

  同时,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执法打假力度。持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推动企业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使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形象成为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记者 林芋竹 通讯员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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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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