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电商营业执照在崂山颁出

2019-01-03 09:36:00来源:青岛全搜索电子报作者:霍璟祎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霍璟祎通讯员 蔺海霞 葛晓蕾

  本报讯 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昨日上午,我市首张电商营业执照在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出。

  据了解,网店设立公司的登记流程和一般公司的并无太多不同,昨日上午9点多,从事电商生意的市民薛先生领到了我市首张电商营业执照。记者看到,这份营业执照与一般营业执照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在“经营范围”中标注了“含网上销售”的字样。

  市工商局注册指导处工作人员牛晓晨介绍,我市电商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不依法登记将按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查处。“电商经营者注册为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具备线下经营场所并依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办理。就电商的实际经营规模来看,预计我市大多数电商经营者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网址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这类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由电商平台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去年9月3日起,我市启动实施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政务服务,进入“青岛工商”微信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办事服务”的子菜单“个体微登记”,就可开始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整个流程便捷易懂,只需几分钟就可完成注册申报。提交申报后,进入青岛工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App,按照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待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便可到窗口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据悉,《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根据该项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通过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以及直播代购等互联网途径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商经营者,可在线上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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