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考察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最新进展时,两度提及金融监管。
在听取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情况介绍后,李克强总理表示,一方面要总结经验,在有条件的地方适时推广,另一方面要同步完善监管方式,筑牢“防渗墙”,防止跨境资本异常流动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在听取了自贸区在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改革开放、监管创新等情况的汇报后,李克强总理说,支持资本市场有序双向开放,建立健全全覆盖的金融监管机制和风险监测体系。
完善金融监管,正是最近中央多次强调、广受各方关注的事情。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此后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在强调发展普惠金融时指出,要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加快建立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制规范和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紧接着,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股票市场提出的四项要求之一,就是要做到“市场监管有效”。
之所以强调要完善金融监管,是因为随着金融创新与综合化的发展,现行的金融监管框架面临着诸多挑战。当前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曾在金融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分业监管在当下的金融业运行中暴露出一些弊端,比如监管效率低下,存在监管重叠、监管漏洞、监管套利等。习近平总书记就“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就指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
随着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金融业双向开放的步伐加快,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也对当前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我国金融行业的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竞争越来越激烈,开放程度也越来越大,涉及跨境的业务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未来利率、汇率、金融产品的价格波动性变大,跨市场、跨行业、跨国境的风险越来越大,这需要从监管方面进行调整来适应这样的变化。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坚持便利化与防风险并重,形成适应开放需要的跨境金融监管制度。
不管是金融创新、综合化经营,还是双向开放,都意味着金融风险特征将出现新的变化,尤其是再叠加经济新常态,未来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无疑将很艰巨。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三五”规划建议辅导读本中撰文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原来被高速度所掩盖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未来五年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因此,坚持底线思维,实现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需要加强金融监管的统筹协调。
那么,未来完善的金融监管框架,究竟将是什么样?
对于这一问题,近期业内各方有很多建议和探讨。有业内专家表示,全球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逻辑是重视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设,使事前、事中监管与救助机制有效结合,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统筹兼顾,构建全方位金融安全网。本报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此前撰文指出,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无论是分业、多头监管模式的美国,还是混业、统一监管模式的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在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均面临巨大冲击。这不仅暴露出分业监管模式的缺陷,也暴露出在缺少中央银行参与情况下的统一监管模式同样存在不足。巴曙松表示,由传统的多头监管向双峰监管甚至是一元的综合监管发展,同时强化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责,逐渐成为主流。
实际上,无论未来的监管模式将怎样变化,其一定是“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监管有效”的金融监管框架。这就需要借鉴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管理互相补充,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统一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强化综合经营监管,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同时要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审查机制,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健全金融安全网。
总之,未来一段时间,完善金融监管框架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课题。总的方向是坚持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