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巧良: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要善用法制思维

2015-08-01 20:57:00来源:大众网作者:孔秀

  

  张巧良 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大众网记者 孔秀

  7月31日,在“2015山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论坛”上,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在论坛的财智对话环节提出在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法制思维。

  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张巧良认为这是改革开放顶层设计带来的最大改革红利,当前的各项改革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任何组织不得有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所以在改革中的创新、制度设计等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张巧良说,企业家一定要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企业的负责人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敬畏法律,才能在法治建设上作表率、当先锋。当企业家觉得自己手中有比较大的权力,能左右一些人的命运和一些事态发展的时候,让自己的眼界再高一点,如果再站到一个更高的平台上来看问题,就会有一个很好的自省,所以不要对权力过分的迷恋。

  法制思维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张巧良说,企业家用法律思维、法律方式解决问题。他用他受理过的个别案子来说明国有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更要具备法制思维,就是要考虑到所从事项目的合法性,盲目行事会损失惨重。

  在当前谈法律思维第一是程序公正要优于实体公正。张巧良认为,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管是招投标,还是建设项目程序上一定要合法,要开董事会,还要跟相关部门报批、公示了等等。如果说程序不合法,出了问题那就是犯罪。

  企业家树立法律思维,从理念上要做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超越,做事办事的时候要想法律、用法律。张巧良说,山东全面依法行政的建设在全国是走在前列的,他参与了彩石山庄在法律框架内找到解决历史遗留这一经典案例。他说,在以郭树清省长这一届政府的有力推动下,几方面积极参与论证,从法理上解决了人的生存权优先层级问题。据悉彩石山庄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不仅被评为最高院经典案例,还被中央国务院作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案例,在今年“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进行了发布。

  据了解,去年7月,张巧良成为首批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部材料。张巧良说,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人的因素是特别特别重要的,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设立一些强有力的制度来做保障。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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